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迟延交付保险费的宽限期是多少

龙国维 2020-01-29 2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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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宽限期首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自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三十日,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的。

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bozhuabin2019-12-20 08: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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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由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多是长期合同,投保人可能会因种种原因没有按照约定期限,甚至在保险法规定的60日的宽限期内仍未支付保险费。

    在这种情况下,该合同往往已经持续了一定期间,投保人已缴纳了一定的保险费,如果不给投保人任何挽回的余地,对投保人来说不够公平。另一方面,如果投保人有补交保险费的愿望与能力,让合同恢复效力对保险人、投保人双方都有好处。

    因此,保险法规定,在投保人未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当期保险费,且超过保险法规定的60日仍未支付保险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险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即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的前提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以后。为了防止双方久拖不决,使保险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保险法还规定,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赵飞霞2020-01-29 20:54:08
  • 宽限期首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自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三十日,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的。
    baxunsong2019-12-20 08:27:36
  • 投保人迟延交付保险费的宽限期催告之日起三十日,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的。
    bibaoyue2019-12-20 08: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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