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市公司间接持股是否有必要继续持有?

米小珍 2019-12-21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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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的问题要分开三个来回答:1、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是否上市或者是否计划上市没有必然关系的,比如国内最大的民营电信公司华为,一直没有上市,但是一直有员工持股。至于你所在的公司是否在筹备上市,你可以向其他同事打听关于公司是否在筹备上市。2、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员工持股的,一般是针对在职员工的,你如果离职的话,公司会把你的股份收回的,收回后一般分配给新进来的员工。3、公司上市后,就意味着股票可以上市交易,或者对于股权激励的员工可以行使股票期权,也就意味着你的股票可以公开卖出去,或者等公司股票升值后,你可以选择行使期权。3、无论公司上市,或者未上市,股权激励都是针对在职员工的,一旦员工离职或者被辞退的,公司都会收回你手中持有的股份。当然是以市场价格或者公司当时股价的对价有偿收回。所以,无论怎样,你手里的股票还是有可能赚钱的。1。
连保健2019-12-21 2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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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像没什么限制,创始人持股低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上市之前经过几轮股权稀释。一般一个成功的创业项目从开创到成功,需要消耗巨大的创业资金,大多开创者都需要在资本市场进行一轮又一轮的融资,什么天使,VC,PE,lPO。几轮下来,开创者手中股权被稀释掉一大部分。
    龙小青2019-12-21 20:41:30
  • 查询方法:以同花顺软件为例,按f10,查询股东研究和股本结构只能查大股东的变化情况。还可以查询股东户数和人均持股情况。持有一定股份。当持有股份达到30%,持股可以称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东还可以称为相对控股,当持股超过50%,持股可以称为绝对控股。对于筹码的持股分布判断是股市操作的基本前提,如果判断准确,成功的希望就增加了许多。判断持股分布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1、通过上市公司的报表,如果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简单,只有国家股和流通股,则前10名持股者中大多是持有流通股,有两种判断方法:一将前10名中所持的流通股累加起来,看掌握了多少,这种情况适合分析机构的介入程度。二是推测10名以后的情况,有人认为假如最后一名持股量不低于0.5%则可判断该股筹码集中度较为集中,但庄家有时亦可做假,他们保留前若干名股东的筹码,如此以来,就难以看出变化,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假如第10名持股占流通股低于0.2%,则后面更低,则可判断集中度低。2、通过公开信息制度,股市每天都公布当日涨跌幅超过7%的个股的成交信息,主要是前五个成交金额最大的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和成交金额数,如果某股出现放量上涨,则公布的大都是集中购买者。如果放量下跌,则公布大都是集中抛售者。这些资料可在电脑里查到,或于报上见到。假如这些营业部席位的成交金额也占到总成交金额的40%,即可判断有庄进出。3、通过盘口和盘面来看,盘面是指K线图和成交量柱状图,盘口是指即时行情成交窗口,主力建仓有两种:低吸建仓和拉高建仓。低吸建仓每日成交量低,盘面上看不出,但可从盘口的外盘大于内盘看出。拉高建仓导致放量上涨,可从盘面上看出,庄家出货时,股价往往萎靡不振,或形态刚好就又跌下来,一般是下跌时都有量,可明显看出。4、如果某只股票在一两周内突然放量上行,累计换手率超过100%,则大多是庄家拉高建仓,对新股来说,如果上市首日换手率超过70%或第一周成交量超过100%,则一般都有新庄入驻。5、如果某只股票长时间低位徘徊,成交量不断放大,或间断性放量,而且底部被不断抬高,则可判断庄家已逐步将筹码在低位收集。应注意的是,徘徊的时间越长越好,这说明庄家将来可赢利的筹码越多,其志在长远。
    边向南2019-12-21 20:24:16
  • 1、间接持股和直接持股区别很难说啊,比较直观吧,可能就是上市主体分红了之后,间接持有的药二次分红;2、员工持股需要开持股公司的创立大会,按出资额确定各自比例,以后若有人进出,则需再次开股东大会审议,确定购回或新增股东比例,工商注册。3、如果该员工愿意让出股权,可以由愿意购买他股权的其他股东购入,其他都要购入则按各自比例分刮,如果他不愿意那就没办法了;4、限售期一过员工可自由减持,如果他是董监高或者持股超过5%的每次减持1%都要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5、完全可以。
    黎登想2019-12-21 20:07:58
  • 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有“直接持股”和通过其子公司、孙公司、曾孙公司等等而“间接持股”两种方式。可以肯定的是,《证券法》中的“持有”决不是单计算“直接持股”而不将“间接持股”计算在内。举例而言,若A公司“直接地”持有B上市公司4%的股份,同时A公司以30%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C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又大量购入B公司的股票,当C公司对B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也达到4%时,A公司肯定应当“举牌”公告。否则的话,可能有足够条件和能力的A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其控股的且具独立法人资格的15家公司逐步地分别“直接持有”B上市公司4%的股份。此时A公司实际上已经具有绝对控制B公司的能力。但B上市公司的其它中小投资者及监管当局却并没有被告知这一重大变化。
    齐晓朋2019-12-21 19:43:28

相关问答

其实这个问题我回答了无数的朋友了,基金比较适合长期定投,你要说多久时间,至少是3-5年一周期,我通过长期持有定投基金,100%的收益不是什么难事!选择基金定投,首先要明白开放式基金有货币型、债券型、保本型和股票型几种。货币型基金无申购赎回费,收益相当于半年到一年期存款,可以随时赎回,不会亏本。债券型基金申购和赎回费比较低,收益一般大于货币型,但也有亏损的风险,亏损不会很大。股票型基金申购和赎回费最高,基金资产是股票,股市下跌时基金就有亏损的风险,但如果股市上涨,就有收益。通过长期投资,股票型基金的平均年收益率是18%~20%左右,债券型基金的平均年收益率是7%~10%。还有一点就是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具有类似长期储蓄的特点,能积少成多,平摊投资成本,降低整体风险。它有自动逢低加码,逢高减码的功能,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总能获得一个比较低的平均成本,因此定期定额投资可抹平基金净值的高峰和低谷,消除市场的波动性。只要选择的基金有整体增长,投资人就会获得一个相对平均的收益,不必再为入市的择时问题而苦恼。基金本来就是追求长期收益的上选。如果是定投的方式,还可以抹平短期波动引起的收益损失,既然是追求长线收益,可选择目标收益最高的品种,指数基金。指数基金本来就优选了标的,具有样板代表意义的大盘蓝筹股和行业优质股,由于具有一定的样板数,就避免了个股风险。并且避免了经济周期对单个行业的影响。由于是长期定投,用时间消化了高收益品种必然的高风险特征。建议选择优质基金公司的产品。如华夏,易方达,南方,嘉实等,建议指数选用沪深300和小盘指数。可通过证券公司,开个基金账户,让专业投资经理为你服务,有些指数基金品种通过证券公司免手续费,更降低你的投资成本。不需要分散定投,用时间复利为你赚钱,集中在一两只基金就可以了。基金定投要选后端收费模式,分红方式选红利再投资就可以了。
1、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2、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份或者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但不同于有形财产的继承,既要依照《继承法》规定的分配原则,同时还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3、2019年12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二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4、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5、而遗产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优先于第二顺序发生继承,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祖父母、兄弟姐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新三板交易是指买卖或转让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或股票的过程。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场,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投资者交易流程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新三板交易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拓展资料新三板交易规则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资料参考凤凰财经网 凤凰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