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带帽的条件有哪些?求知!

赵颖辉 2020-01-22 2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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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带帽的条件有哪些?
按交易所的规定,以下红线只要踩了一条,交易所就有权对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因追溯导致为负值,很多公司到年底为了保住净利润就会采用卖子公司、卖地、关联交易、政府补助等等手段来粉饰年报。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因追溯导致为负值,资产都被掏空了问题严重啊。
3.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因追溯导致低于一千万元,说明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机会已经陷入停滞,就剩个壳了。
4.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财务问题很严重,审计公司都不敢收钱办事了 ,但又不方便明说。
5.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拒不悔改,且已停牌2个月。
6. 存在或涉嫌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未披露、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赵骊川2020-01-22 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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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带帽的条件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因追溯导致为负值,资产都被掏空了问题严重啊。
    黄石安2020-01-22 22:00:05
  • *ST带帽的条件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财务问题很严重,审计公司都不敢收钱办事了 ,但又不方便明说。
    齐晗兵2020-01-22 21:54:06
  • *ST带帽的条件包括: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因追溯导致为负值,很多公司到年底为了保住净利润就会采用卖子公司、卖地、关联交易、政府补助等等手段来粉饰年报。
    龚小莲2020-01-22 21:36:06
  • *ST带帽的条件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或因追溯导致低于一千万元,说明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机会已经陷入停滞,就剩个壳了。
    齐文艺2020-01-22 2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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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改制了没,现在是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给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案例: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法杖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有效途径,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和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已势在必行。一、股权激励概述所谓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方式。中国证监会在2019年12月31日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从公司公益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专项资金,无息贷给激励对象认购股份,然后从激励对象的薪金中定期扣还。第一种方式则由激励对象州自筹资金购买,后2种方式实际上都属于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如完全采用第1种方式,则在激励对象自有资金不足时将无法认股,后果可能是激励者因无资金认股而放弃股份.激励效果大打折扣。为保证激励对象有充足的资金认购股份.可考虑几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规定用延后支付奖金的形式认购股份的上限,剩余的部分必须用自有资金认购。3、激励范围、激励力度理论上说,现余出资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适用于全体员工,差别只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目的是体现股权激励方案公平公正性,让每一位愿意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员丁广泛参与进来。体现了公司包容性和一种利益共享的企业文化。但在实践中,因为要考虑确保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地位,以及股权管理成本,参与持股计划人数不宜过多,控制在不超过20人较为适宜。4、出资股份的权利现金出资者本应当具有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但由于股东会人数过多导致股东会成本增加并降低决策效率,小股东应实行股权代理或委托制,确定五至十名核心持股成员,其他缴纳现金股份的成员,必须委托这些人代理行使法律上的股东权利。5、股份的变更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职务变更等情况的,已经认购的股份可继续保留,可继承、可转让。但配送的股份未达到行权的条件的,由实际控制人无条件收回综上所述,现金出资持股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是整个方案的核心.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要激励对象的抵触情绪大,由于大多数人过去在国营企业工作,国营企业用的最多的方案就是现金入股,由于效益不佳,常常无红可分,实质上变成了企业变相筹资掏空员工的钱袋的手段,因此,要让激励对象实实在在看到现金入股的好处,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是推行这个方案的关键。二是激励成本较高,由于实现利润后要年年分红,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大,同时实际控制人分红所得缴纳个税税负重;二第二层次:岗位分红股岗位分红股是对特定的岗位员工,授予一定数量的股份,使得该管理人员在这一岗位上任职期间可以享受该股份的分红权。岗位股的特点是不需要购买,人在特定岗位时拥有,离开该岗位自动失去,由继任者享有。此方案股权来源,全部由实际控制人提供。实质上就是大股东为完成业绩目标的高管让渡分红权.由于在第一层次的现金持股计划中,缴纳现金入股的激励对象,实际控制人已根据其岗位、职务级别、贡献大小进行了无偿配送,故此方案适用于未参加现金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岗位股实际设置时,要考虑与配送金额的匹配,以及与年薪制的补充。三第三层次:经营业绩股经营业绩股是指对高管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并为公司服务一定年限后,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该方案的优点是:能够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努力完成业绩目标,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激励对象获得奖励的前提是实现一定的业绩目标并持续服务于公司,并且收入是在将来逐步兑现。实施该方案主要涉及如下几个问题:1、经营业绩股份来源:①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增资:②由提取的奖励基金中从实际控制人处回购公司股份。2、激励范围、激励力度经营业绩股份的激励范围通常为有业绩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通常公司对高管分配为年薪制,但年薪制必须与一定的经营目标挂钩,在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前提下,做为年薪制的一种补充分配方式,可以延缓公司现金分配不足,也可以通过此方案,逐步提高高管层的持股比例,稳定高管队伍。3、业绩目标的设定业绩目标是约束激励对象的重要条件.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公司可以选择总产量、总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等绝对数指标为业绩目标,也可选择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等相对盈利指标为业绩目标,还可以以绝对盈利指标和相对盈利指标结合为业绩目标。对超额完成业绩目标的,除兑现基本年薪外,超额部分可在绩效考核办法中规定给予业绩股份的奖励。4、经营业绩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获得的经营业绩股份,享有分红权。为了避免高管的短期行为,必须规定所有权保留期,在期满后,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公司按持股份额发放股份登记证书。总之,经营业绩股目的是为了激励高管完成经营目标,经营业绩股份兑现得越多,股东的回报越高,此方案较适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状况,但也存在两个主要的缺点:一是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为获得经营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要求公司有健全的审计监督体制;二是由于奖励的是股权,被激励者在公司实现利润后可年年分红,使这个方案的激励成本比年薪分配方式高。三、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中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一关于激励对象范围和人数问题如前所述,股权激励的重点对象是公司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但根据我公司的实际,一是成立时间不长,有的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公司时间短,二是部分高管和核心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对他们实施股权激励效果并不明显,加之实施后股权不能过与分散。因此我认为,我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重点对象范围应界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1、在公司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者含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2、由董事会确定的未担任中层的核心骨干、技术人员;3、方案实施时已连续在公司工作五年以上;4、方案实施时年龄限制为男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者;5、参与股权激励总人数不超过20人。二管理机构的问题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大量股权管理的工作,涉及人力资源、薪酬分配、业绩目标制定、考核等大量日常工作,建议设立专门股权管理机构,来实施股权管理日常工作。三具体实施细节问题1、为了增加对股权激励对象的约束,实际控制人配送的股权由实际控制人与激励对象签订《公司股权期权协议书》,规定配送的股份只有分红权,必须在服务一定年限或完成一定工作业绩后,可正式办理行权手续,在行权前仍由实际控制人保留所有权:2、为出资者或拥有股权者发放《股权登记证书》,鼓励建立内部股权交易市场,为股权转让者办理变更登记等提供方便。四、综述本方案力求通过多层次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一方面通过自愿原则实现员工主动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分享公司的成长价值;另一力而通过岗位股设置体现公司对特定岗位贡献度的认同:再通过经营业绩股设计反映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以此来构建长期稳定的核心团队,虽然当前获受股份只是少数有发展潜力的公司核心人员,但这种组合模式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的、既民主又体现公司意愿的设计。本方案只是一个粗略的股权激励方案构架,仅代表个人意见,请领导审阅修改后,再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1、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2、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份或者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但不同于有形财产的继承,既要依照《继承法》规定的分配原则,同时还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3、2019年12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二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4、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5、而遗产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优先于第二顺序发生继承,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祖父母、兄弟姐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股票代码不一样深圳证券交易市场的股票代码以002开头的为中小板,000开头的是主板、3开头的是创业板,上海股票交易市场的股票代码是以6开头的,全部的上海股票都是主板,上海的B股股票代码为900开头,新股申购代码为730开头,配股代码700开头,深圳证券市场B股代码以200开头,新股申购代码以00开头,配股代码以080开头。2、深圳证券交易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场所不同,一个在深圳,一个在上海,这两个证券交易市场的构成指数也是有所不同的,上证指数是加权指数,深证指数是成份指数,上海证券交易市场和深圳证券交易市场新股申购基数单位不同,申购上海股票资金账户最低申购1000股,每1000股为一个基数单位,申购深圳股票一个资金账户最低是500股,每500股是一个单位基数。3、深圳证券交易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市场最后15分钟的交易模式不同,上海交易市场没有竞价时间,深圳证券交易市场有竞价时间。扩展资料:深市和沪市指的是上海深圳主要从事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目前在我们中国大陆,只有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市场,深圳证券交易市场为中小板和,创业板块,上海证券交易市场是我们中国内陆地区首屈一指的交易市场,上市公司的数量、上市股票的数量等各项指标都位居首位。上证综合指数是上海证交所综合指数英文名:ShanghaiStockExchangeCompositeIndex的简称,是由在上海证交所交易的所有a股和b股组成的市场综合指数。该指数是用100的基准期来计算的。上证指数是在1991年7月15日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_   深圳证券交易所_ 。
新三板交易是指买卖或转让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或股票的过程。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场,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俗称。投资者交易流程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新三板交易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拓展资料新三板交易规则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打头,如:430003北京时代。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一致,买卖方向相反,对手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行配对成交。如买卖双方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方议价产生。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手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手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行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资料参考凤凰财经网 凤凰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