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版的原始股权怎么转让?转让给谁呢?

黄炜斌 2019-12-21 1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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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三板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一般都有个禁售期限,不能随便转让的。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2、新三板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共有三种股票转让方式,分别是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和竞价转让。现阶段,由于竞价转让方式的相关条件尚未明确,挂牌公司股票实际上可以选择的只有做市转让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考虑到竞价转让方式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市场积累和技术准备,竞价转让的实施条件、竞价转让方式的确定及有关变更要求,将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3、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现在中国新推出的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就是购买原始股的平台。
赖鸿斌2019-12-21 19: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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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三板转让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交易佣金:我司默认设置为成交金额的1.5‰双边,原则上不优惠,实际以营业部设置为准。2、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仅向卖出方收取。3、股份过户费: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4、转让经手费:成交金额的0.5‰双边;5、结算费:成交金额的0.1‰双边,暂免收取。
    黄益琼2019-12-21 20:08:20
  •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新三板的股票应该是向私募机构等非公开发行的,向普通投资者推销涉嫌违法。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QQ等工具招揽客户,大肆宣传某只“新三板”股票即将转板上市,并夸大收益,诱使投资者高价购买,实际上从事的是非法证券活动。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股权的应该取得证券经营的资格,如果未取得相应资格进行股权销售的,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全国股转系统是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唯一合法平台,其他任何市场机构不得组织买卖意向信息发布。挂牌公司应该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开披露信息应该第一时间在指定平台发布,不得通过场外信息平台公开发布定向发行的信息。主办券商、中介机构应该督导相关义务,不得在不特定对象中寻找潜在认购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龚峰竹2019-12-21 20:02:11

相关问答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中国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作用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7.非公开发行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种类股权转让是股东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但同时还提醒大家,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1.一公司IPO后,在市场上市,股民买了这股票,那股民买股票的现金是流到哪去了?是到了上市公司的专门资金帐户中去了吗?答;是的,通过证监会再到上市公司的资金帐户。2.那要是到了上市公司的帐户中去了的话,那上市公司就可以提出来使用这笔现金了吗?答;是的3.要是公司将账户中的现金都提光了,这要是股价跌了的话,这上市公司怎么应付?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是用来发展的,这就跟重组一致基本上这种只会让股价上涨不会下跌,如果几年后要是股价跌了太多公司为了避免被退市的风险都会想办法托盘。B还有种理解啊,这样的1.流到上市公司的现金只是IPO那天募集到的资金,这笔资金上市公司可以自己随便用,以后股票在二级市场上市了,股价涨涨跌跌都和上市公司IPO是募集到的资金没关系了,不互相影响,是不是这样啊?答;不是,比如该公司需要10亿搞一个项目,发行1000万股,价格10元募集到10亿后就开始执行项目了,而后10元的价格若涨到15元公司可以盈利5元。这样的话,假如公司IPO时是50元,那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上股价跌到了最最低价,比如0.001元,那也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资金量了?答;跌到0.001元公司就倒闭了2.那要是这样的话,那IPO以后在二级市场上市时高出的那么多股价,股民们买卖,这现金是怎么流动法?答;知道为什么有的上市公司跟庄家合作炒作吗?因为双方都有利润,庄家把股价从10元拉到50元后卖出,亏了是买进的散户,就算股价再跌回10元公司也不会损失,但只要在10以上公司都有获利,而且庄家还会给予一笔酬劳。股民们买卖,这现金是的流动比如;公司经过证券交易所发行1000万股,股民当然就是从证券交易所购买的,资金也就是先到证券交易所了。3.这要是B理解的话,那二级市场上股价的涨跌归根到底还是股民根据对股票分红的预期进行的了?答;股民是预期公司的未来发展好坏而买卖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