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平台贷款13万还了15万终止还款能力算不算骗贷
推荐回答
贷款的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跟等额本金。等额本息还款法即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每个月的还款额是固定的,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等额本金还款法在整个还款期内每期还款额中的本金都相同,偿还的利息逐月减少;本息合计逐月递减。这种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较大,适合收入较高或想提前还款人群。所以如果你想提前还款的话还是选择等额本金比较好,这样可以省掉不少利息。
龚宏龄2020-01-17 17:19:43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如果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情形,属于一般民事纠纷,不承担刑事责任。在线咨询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连伟智2020-01-17 17:04:24
-
明知无偿还能力还向私人借款,不属于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题目中所说的属于借贷行为,因为对方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骗取出借人的信任。诈骗与借贷行为是有界限的,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扩展资料:“欠钱不还”要想被认定为诈骗罪,前提是借款人的借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区分行为人“借款不还”的性质,应充分考虑行为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相关案例:2019年9月,罗小兵结识了李兴梅。2019年12月至2019年1月,罗小兵虚构自己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幌子,多次向李兴梅口头提出借款。李兴梅先后将其管理的扶贫互助资金231.91万元私自挪用给罗小兵。至案发前,罗小兵归还李兴梅27.6万元,其余204.31万元借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赌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小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罗小兵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罗小兵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其与李兴梅之间是借贷关系,不构成犯罪。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小兵在其已欠下巨额外债,又无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隐瞒其无力偿债的财务状况,虚构在重庆做工程差钱的事实,并以高利息为诱饵,使李兴梅误认为罗小兵有可靠的投资项目,具有偿还能力,而挪用公款231.91万元交由罗小兵使用。罗小兵在骗得资金后,除极少部分归还被害人外,将其余资金全部用于偿债、赌博和日常开销,未对所借资金进行妥善的保存或合理投资,导致无法归还。罗小兵与李兴梅之间虽然名义上是借贷关系,但实质上罗小兵是在无偿还能力情况下,多次以借为名,骗取他人巨额财物,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籍巍巍2020-01-17 17:00:58
-
小贷平台贷款13万还了15万,不算骗贷。贷款支持表面上看来给自己减轻了压力,其实是给自己增加了压力。我却钱钱还不如向亲戚朋友借。烦的时候可以按按给他们一点利息。贷款本来就是像高利贷。你们明明没有借多少钱,却要还很多。
连俊廉2020-01-17 1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