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主文借款利息计算至何时

齐智善 2020-01-17 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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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知道债务人什么时候还清,法院也不知道。所以只能判一个确定的数。法律具有确定性!依照审执分离原则,审判员仅需对履行期届满之前的逾期利息计算方法作出判决即可,而对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无须处理,对此执行员按照判决书中确定的计算方法自行计算即可。若审判员判决到“实际清偿之日止”,则在逾期将会产生三次利息一、判决原文确定利息。判决原文确定的从借款未支付利息之日到债务人的实际清偿之日。二、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从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期间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三、迟延履行期向白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从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期间按日万分之1.75计算。显而易见,其中的一般债务利息被重复计算一次。究竟是重复在第一处还是第二处呢?第二处为法定计算方法,故不为重复,第一为判决内容,理当纠正,故审判员仅需对履行期届满之前的逾期利息计算方法作出判决即可,而对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无须处理,对此执行员按照判决书中确定的计算方法自行计算即可。否则,将加重了债务人的负担,也为债权人牟取不当高利提供了机会,有悖于立法本意。
赵风雨2020-01-17 16: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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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的刑罚。如何在审判新罪或漏罪的刑事中对撤销缓刑进行表述,司法实践中做法并不统一。仅笔者所知的表述方式有以下五种以下判决书内容均来自网络笔者注:1、撤销嵩明县人民法院2019嵩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吕云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宣告缓刑三年的决定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昆刑抗字第08号;2、撤销长垣县人民法院2003长刑初字第106号刑事判决书中对李红朝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4长刑初字27号;3、撤销2019许魏刑初字245号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黄春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的缓刑部分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太刑初字第49号;4、撤销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2019三刑初字第52号刑事判决书主文第二项,即对被告人刘高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缓刑考验期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二中少刑终字第00996号;5、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4顺刑初字第1056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王亮所宣告的缓刑,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9佛刑一初字第17号。上述五种不同表述方式说明广大刑事法官对《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中的撤销缓刑一语在理解上还存在很大的分歧,这种分歧从本质上讲只有一点,即应以何种方式来撤销缓刑,是采取撤销缓刑判决书中与缓刑相关的判决主文的方式,还是采取撤销缓刑本身的方式?前四种表述主式选择了前者,使执行缓刑失去了判决依据,缓刑被当然撤销;第五种表述方式则选择了后者,直接撤销了缓刑本身,但缓刑判决主文中的缓刑部分依然被保留着。笔者认为,上述五种表述方式中,第五种最科学,最严谨,最符合刑法原理,最能体现立法本意。其一,对《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中的撤销缓刑一语进行文义分析可知,撤销缓刑一语是个非常简单的动宾结构,撤销是谓语,是动作,缓刑是宾语,是动作作用的对象。该动宾结构准确无误地表明撤销的对象是缓刑,而不应是缓刑考验期、缓刑部分、缓刑执行部分、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决定等缓刑判决主文中的部分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该条规定是对《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细化,将撤销缓刑表述为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延续了《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表述方式,进一步说明应当被撤销的是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本身,而不是原判决中与缓刑相关的判决主文部分。其二,在我国,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既判力,一旦生效,除非经法定的审判监督程序,不得被全部或部分撤销。而审理新罪或漏罪的审判程序是第一审程序,并不是对缓刑判决中被告人所犯罪行的再次审理,既然不是审判监督程序,当然也就无权撤销缓刑判决的一部或全部。刑法》第七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六条的表述,正是为了避免使人产生审理新罪或漏罪的合议庭或法官可以不经审判监督程序直接撤销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误解,以维护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对于第一点质疑:笔者认为,缓刑是有期徒刑和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它是指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个考验期暂缓执行所判刑罚,如果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撤销缓刑是对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是独立于定罪量刑问题的刑罚执行问题,可以在不改变原判决的情况下单独作出。类似的情形比如,对犯罪分子予以减刑、假释时无须改变原判决主文中确定的刑期,而应由人民法院作出独立的减刑、假释裁定。对于第二点质疑,笔者认为,仅变更缓刑判决书所确定刑罚的执行方式并不会影响判决书体系和内容的完整性,也不会损及生效裁判的执行效力。因为缓刑判决所确定的刑罚本身具有选择性,即在缓刑未被撤销时暂缓执行所判刑罚,一旦缓刑被撤销,拘役或有期徒刑自动生效,执行机关应立即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据此,缓刑判决书在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拘役ⅹ年,缓期ⅹ年执行的判决主文后还隐藏着一个默示条款,即一旦缓刑被撤销,应立即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所判刑期。只不过由于我国《刑法》中对此有明文规定,此默示条款不必写进判决主文。因此,缓刑被撤销后,缓刑判决书中的默示条款自动生效,缓刑判决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并不会受到影响。
    黄登盛2020-01-17 17:19:15
  • 1、两者所指内容不同判决主文就是最后的判决内容,是针对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作出的裁决;判决理由就是说理部分,结合案情援引法律条文,对将要作出的判决进行阐述和铺垫。2、两者充当正文成分不同判决主文就是“判决如下”后面的具体判决事项;而判决理由一般情况下是正文的主体部分。3、两者本质不同判决主文是当事人双方陈述的事实,以及法院认定的事实;而判决理由,主要是法律对该事实的基本处理规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七款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民事判决书主文即判决结果,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根据认定的事实和引用的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实体性的处理决定。判决主文是法院裁判的具体内容,是整个裁判的落脚点和文书最重要的核心内容。法官能否依法、正确、合理地表述判决主文,既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又直接决定着整个判决书和法官办案的质量,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民事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几种类型,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民事判决书是指对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所作出的书面决定。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由。判决主文是民事判决书的核心,要求对该案所涉及的事实和证据作明确的概述,特别是法院查明的事实要写清楚。判决结果即法院根据什么决定原告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哪些支持,哪些不予支持要写清楚;尾部,写明审判庭的组成、人民法院名称等内容。民事终审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后,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二审判决书应当写明:案件的当事人、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判决效力及判决法院。民事二审判决一经宣告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书-民事诉讼法。
    窦连秀2020-01-17 17:00:22
  • 民事判决书主文借款利息“计算至何时”表述方式的解读与重构——以P市208份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为样本陈军、刘莹作者:陈军、刘莹法院判决发挥着对社会资源按争议、利益、人权等要素进行重新分配的作用,判决书是分配的依据,这就要求判决书主文的内容具有可执行性,但是由于表述方式的不同和汉语言文字的多义性,导致了判决书主文所明确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不确定性,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执行标准,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以及裁判权的统一。本文以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主文关于利息应计算至何时的表述方式为视角,对不同表述方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利息计算至何时的规范表述方式,以期引起同仁对判决书主文表述方式的思考。
    边双燕2020-01-17 15: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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