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里的征文下面有个好看是如何添加的

连凤枝 2020-01-17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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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文章,那些好看的边框的做出来有以下方式:第一种方式:用css+html来实现的,这种方式要求比较高,需要懂得网页代码,还需要有虚拟主机或者服务器做支持。第二种方式:可以在上搜索微信编辑器,这种方式就非常简单了,而且有很多的边框样式可以直接使用。第三种方式:可以直接复制别人微信文章内做好的边框样式,复制到自己的微信公众平台内就可以直接使用了。
车岩鑫2020-01-17 15: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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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7.0版本以后,以前的点赞改成了好看,点击好看相当于转发,收藏,表示你认同文章观点,会推荐到看一看,改功能不需要添加,升级到7.0版本以后就会有的。
    齐景娥2020-01-17 17:00:18
  • 一、关于文字排版1、用户总是很快速的浏览和扫描你的文章,所以要减少用户眼光水平扫视范围,他们阅读或扫描的速度便会大大加快。你可以把较宽的文字段落以较小的宽度显示。2、在以文字为主的公众号文章中,在适当的位置加入图标或分隔线,以及具有醒目字体和颜色的标题等等,这些都可以成为用户区分不同内容的有效标记。它们能够为用户把视觉焦点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提供线索。3、行首不要空两个字专业术语叫“首行缩进”,这个在每行显示字数有限的手机屏上可以省了,有不客气的说法说是像狗啃过。4、段落之间必须空行,给读者眼睛休息的机会。行间距要适宜,阅读起来才会更顺畅,哪怕我们让每一段文字之间多一个回车,稍微加大点行间距,可能要好得多。5、微信内容不宜过长,粉丝的耐心是有限的,最好简洁明了地说明文章表达的意思。6、要检查文章是否有错别字,努力打造严谨认真的形象。二、图片的选取图片的最大优势在于瞬间性和形象性。公众号文章排版的美观和选取的图片息息相关,图片的选择应以清晰精美相关度高为佳。在此基础上,不宜选用体积太大的图片,因为太费流量了,最好选择JPG格式的,占用的资源小又不怎么影响清晰度。三、写好导读现在公众号文章的重复率太高了,为了区别于其他号的推送,写好导读很重要,可以是文章的简介也可以写自己的观后感或者是介绍一下作者和文章的背景等等。除去内容不谈,在排版上要求控制字数,40-60左右,不必太多,用不同的颜色、字体或者加边框凸显出来,吸引读者的注意,激起阅读的兴趣。
    边剑飞2020-01-17 16:00:24

相关问答

首先要看公众号的文章是否属于广告性质的,其次要看广告用语是否合法。相关法律规定:《广告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微信公众号的内容规范条例1、本条所述平台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帐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2、用户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内容:3、用户理解并同意,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你不得利用微信公众帐号或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制作、传播如下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1、如果腾讯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腾讯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订阅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微信认证帐号除上述处罚措施外,腾讯有权取消其帐号认证身份,并视情节决定临时或永久封禁相关帐号认证资质。2、用户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3、用户理解并同意,因你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你应当赔偿腾讯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三、微信公众号上的宣传用语是否可以适用《广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只要当事人的发布的内容或采取的行为与推销自己的所销售的商品或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即可被认定为广告,只要发布的内容均可明确指向与当事人推广介绍宣传的内容均具有很强且明显的关联性和导向性,因此,可以认为微信公众号上的宣传用语的行为应定性为广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