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资本(私募投资)有限公司在什么地方?求告知

符胜光 2020-01-17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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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1802室。优势资本(私募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海内外资深投资、投资银行和知名投资机构联合创立的、为中国的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业务的跨国金融股权投资机构,是早进入中国的以上市前企业私募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机构之一。
黄盛毅2020-01-17 17: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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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2层。
    龚尧莞2020-01-17 17:19:28
  • 国际贸易中心第三期41楼。
    龚家跃2020-01-17 16:00:55
  • 直接导航输入公司的名字,具体地址就出来了。
    黄盈碧2020-01-17 15:56:03

相关问答

众筹是一个不错的商业形式,不过投资是有风险的,但是很多众筹项目在宣传中都会刻意淡化风险,还有一些投资者自己没有这方面的认知,完全是凭主观印象去参与众筹,就造成了一种现象,众筹成功了就是真实的良心企业,众筹失败了就是骗子。市场上常见的众筹项目很多,以米小粒为例,有规范的也有违法的,不了解这和项目的人建议在正规的众筹平台选择项目,这里不打广告,你自己去找,如果你找不到靠谱的平台的话,说明你也不适合参与这样的项目,建议你还是选择稳健的项目去投资。违法的众筹叫做非法融资,一般都是通过类似传销的形式,不停的拉人加入,许诺给你高额的回报,利益动人心啊,不过利益越大,风险就越高,骗子集中的就越多,所以在选择高回报的项目的时候一定要三思。众筹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主要是吸纳民间限制资产,门槛低,收益还不错,有点类似购买股票,跟投人没有管理权,也无法控制资本运作的流程,只能被动的承受收益和风险。平台很多在创建的时候都是免费的,为了吸纳用户,后期会有抽成,也就是说有时候你的利润首先要缴纳平台费用,并且是预支收益,如果项目失败了,平台也不会免去你的费用,这个数值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影响也不大,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众筹的发起人在发起项目的时候需要制定详细的发展方案,但是这个是由平台来审核的,跟投人只可以看到一个不是很详细的时间流,不过对于项目的介绍和发展前景这一块还是比较详细的,你需要自己进行衡量再确认是不是要投资。现在一些电商平台上也有众筹项目,不过比较简单,和购买产品差不多,可以看成是消费,不是投资,产品的质量和市场价值都没有经过考验,有点类似于夺宝的感觉,也是为项目做资金支持。众筹的风险有多大,这里给你分析一下,众筹初期处于我有想法有思路有一定的资源,但是缺钱的状态,你的钱到位了,那我就可以着手做了,项目一般都是概念性的项目,也就是没人做到我想法的这个高度的,那我那你的钱去做,做好了大家分钱,做不好大家一起亏,要说风险有多大,那可以说是无限大,不过众筹发展到一定规模就会有风投融资了,不会靠着众筹这点钱一直支撑,所以相对的风险也就得到了一定的控制,所以投资众筹项目的时候要有心理准备。
股权众筹融资模式此模式是《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一种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股权融资的模式。如《指导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该《指导意见》对其法律性质界定为“公开小额股权融资”活动。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在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中指出:“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模式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市场机构开展的冠以”股权众筹“名义的活动,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不属于《指导意见》规定的股权众筹融资范围。在实践中非公开股权融资主要包括3种形式:天使合投模式、个人直接股东模式及基金间接股东模式。天使合投融资模式是实践中的一种股权融资的方式,其特点在于:一位领投人起到众筹项目评估的核心作用,众多跟投人选择跟投。创业者不仅能够获得资金,还可以获得更多的行业资源、管理经验等附加价值。与股权众筹不同之处在于,其投资人是特定群体,并不是面向普通大众。这种模式为了实现集合投资,领头人和跟投人通常会签订管理协议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人数众多或者股权协议比较复杂,双方也可以成立合伙企业,以特殊目的公司SPV等形式来参与企业管理。个人直接股东模式从字面意义来理解,即投资者直接对项目进行投资并获得股权,成为融资公司的股东。个人直接股东模式下,投资者是基于自己对项目的判断进行投资,因而该方式对于投资者的专业要求较高,投资者必须对项目比较熟悉或具备专业的投资经验。因此,平台一般会建议投资者采取小额单笔投资,多样化行业项目的方式分散风险。有些平台还会代表投资者持有股份和管理投资,并将企业发展状况及股利分红等情况及时反馈给投资者,同时,平台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相较于个人直接股东模式而言,基金间接股东模式加入了基金代理的因素。在此种模式下,股权众筹平台通常会事先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管理旗下的私募股权基金,通常一只基金仅投资于一家初创企业。在具体流程上,投资者仍然直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对可投资项目进行浏览,并依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其认为有潜力的项目。与个人直接股东模式有所区别的是,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并不是直接以投资者的名义进入融资企业,而是转入其所挑选的项目所对应的基金,并最终以基金的名义投资项目企业。投资者是众筹平台中项目个股的基金持有者,基金的面值和项目公司的价值等值。在这种融资模式中投资者是项目公司的间接股东,其所有投票权被基金所代理,投资者对融资项目公司基本上没有影响力。即投资者的所有投票权被基金所代理,全资子公司行使对基金的管理权,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互联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这种模式是指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募集资金。此种模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有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互联网平台。这三方主体形成居间合同法律关系,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是信托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