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股权结构在香港为什么不实行

符节海 2019-11-03 1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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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香港公司股权转让流程1、订立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2、提交适当的转让文件。常见的股份转让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3、登记。公司章程细则如规定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须遵守。法例规定,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对尚未缴清股本的股份之转让,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权的股份之转让,可拒绝登记。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无须说明理由,可拒绝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不论有关股份是否已缴清股本。通过股份转让登记手续,公司不仅承认受让人成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让人成为公司的新成员。4、登记之后,如公司成员转让其全部股份,公司将在成员名册中注销其成员资格,增补新成员的,并且发新股票给新成员。如公司成员转让其部分股份,公司将保留其成员资格,并按其转让后持有的股份另发新股票。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有规定,转让股份交由公司登记并非必要程序。不过,根据《公司条例》,公司如未登记受让人的权益,转让人仍被视为股份持有人。而且,除已登记的股份持有人外,公司无须承认任何人对有关股份因信托或公义而享有的权益。因此,股份转让双方应尽可能依手续完成转让登记。5、公司必须在收到有关股份转让文书之后两个月内,通知受让人和转让人是否接纳登记有关股份转让。二、香港公司改股所需要的资料:1、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2、商业登记证复印件3、英文版章程以本4、转股人或收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签证样板5、法定文件NC1或周年申报AR1复印件6、新任股东的比例。
齐明浩2019-11-03 21: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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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钢税收协定》第十三条财产收益第四款规定,转让一个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而该公司的财产主要直接或间接由位于一方的不动产所组成,可以再该一方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24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以审批后方可享受免税待遇;如果香港居民企业持有含曾经持有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少于25%的,香港居民企业转让境内企业股权取得的所得,应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赵风臣2019-11-03 20:58:50
  • 当时阿里确实跟香港的证监会博弈了一段时间,为的就是获得香港证监会的政策支持。最终结果大家都知道,博弈无果,阿里一撂挑子“大爷不跟你玩了”,跑去了万恶的美帝国主义上市去了……其实关于这个双重股权架构,在香港股市应该算是老生常谈了,李嘉诚当年就联合了多方力量跟香港证监会争取过,关于同股不同权的政策,但是由于反对声音太大,最终没能成功。所谓同股不同权,字面理解就是可以用较少的股权,拥有更多的董事会表决权。业内也叫AB股A类股权,可能单股有5-10倍的表决权,而B类股权只能有相应股数的表决权利。明白人一眼就看出来了,就是在出让股份最大量的同时,不会丧失公司的控制权。这就是为什么马云占7%左右的阿里股权,却在公司决策上一家独大,要知道雅虎和软银在阿里的占股比例都在30%以上。
    粱俊薇2019-11-03 20:01:00
  • 有二个途径:一是,“香港交易所”,在港交所网站披露易中搜索你要查找的公司年报,年报中有最新的详细股权结构二是,“东方财富网”,打开东方财富网“行情中心”,点击你要查的港股名称,即出现该股的基本信息和行情走势,在该页面的“公司简介”栏中有该公司的网站链接,一般在公司网站的“投资者关系”中都有该公司的年度报告。
    黄真炎2019-11-03 19:59:38

相关问答

需要专业的证券从业资格评估公司来评估价值,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问题我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以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经向中介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券办理质押贷款登记,自然人及综合类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尚不能办理质押登记。但是质押是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的结果,如果自然人及综合类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出质,债权人也接受了这种出质,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这种质押合同应当是有效的。但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当经过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后,质权才能成立。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定的也是唯一的办理上市证券登记业务的机构,如果它不办理这样的质押登记,无异于堵塞了订立质押合同的双方办理质押登记的唯一渠道。这样就造成了一个两难的局面,一方面法规要求质权必需登记才能设立,另一方面,法规又不允许唯一的法定机构办理登记,这无疑是十分荒谬的。这样的结果违背了同股同权的法律原则,也阻碍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稳定。因此,无论是A股还是B股,无论其持有人的身份如何,无论办理质押登记的目的是为了担保银行贷款债权还是担保其他债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业务都应当全面展开。上市公司国有股出质的特殊规定。从质押的程序来说,首先,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其次,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最后,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从质押的目的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从质押股份的数量上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