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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牌”收购一般是指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多数都有占总股本60%的国家股或者法人股,这些股票目前法律上还不能上市流通,少数一个或者几个大的国家股或者法人股的股东决定这些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对于这部分非流通股占总股本一半以上的公司,无论投资人在二级市场上收购多少流通股份也无法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所以目前这些公司的控制权利的转移主要是国家股或者法人股的股东与大的投资人在场外进行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与流通股票市场一般是没有关系的,也就谈不上能“举牌”收购。目前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有几个股票的总股本已经是全流通状态的,其中有方正科技、爱使股份、飞乐股票、飞乐音响和兴业房产等。由于它们的股票的流动性特点,特别是这些股票的股权分散的特点,加上一些股票特殊的高成长的行业特点,引起市场上比较大的投资人的异常关注,收购题材不断涌现,用比较小的投资来控制一家比较大的公司以及二级市场上的巨大投资或投机收益,使得市场上不断有新的投资人“举牌”收购这些公司,这也是国内外所有的证券市场的魅力所在。
龚宇飞2019-11-03 19: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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