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风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法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有什么区别?
推荐回答
看这个公司是否合法: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可知。
可根据该公司是否涉及非法募集,是否宣传广告,是否登记备案来判断一个公司是否合法。
赵骊川2020-01-17 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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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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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区别是在于公司的负责的工作的不同。管理公司主要是负责基金公司基金的管理、运营等。而基金公司负责资金募集、资金向其它企业的投资。
changongweng2020-01-23 0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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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定义不同:
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bopangniao2020-01-23 0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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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特点不同:
股权投资基金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公司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使资本与智力实现有效的结合,即拥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biechunguan2020-01-23 0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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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的权利不同:
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另外在投资方式上有的PE投资如Mezzanin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canweicheng2020-01-23 0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