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拆分后行权价格会变吗?股票白痴求助

黄玉茵 2019-12-22 00:00:00

推荐回答

保险一点就基金、股票最好看好再买要大一点有发展潜力的公司,至于他们说的借给别人高利贷还是算了、可能都没办法拿回来。借给亲朋好友1分利那还是可以的。
连乃祥2019-12-22 00:54:57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股票是炒作者主力意图的表现,跟该股性质不是根本联系。从国内外都可看出,能够提前预见到上市公司成长性质的炒作者都是成功的。而那些通过狗屁理论堆积金钱来抱团求胜的也大有人在,不稀罕。往往最成功的股票都是投机最成功的;最好的投资是实业而不是股票。
    黄益波2019-12-22 00:36:57
  • 原因:1、大盘股大市值股蓝筹股都是在上证的,每日股票成交量也比深市大1倍,上证是老大,深市要看老大的面色行事,这也就是为什么大伙只研究、关心沪市走势的原因。2、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在2000年以前比较趋同,在2000年后的三四年深圳停止了新股发行,被上海抛在了身后,2004年深圳开始发行中小企业的股票,也就和上海的主板市场形成了差异化竞争。3、上证中国证券市场主要是大市值上市公司为主的市场,也是主到股市走向主力股票所在地,深证是以培育中小板上市公司为主的股票市场;所以这个股市是以上证为主的。4、上证指数是以A、B股全部股票的300只样板股作为权数,而且大市值的主要股票基本上都在上证,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更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整个市场走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风向标,而且一直都沿用至今。扩展资料:由于上市股票种类繁多,计算全部上市股票的价格平均数或指数的工作是艰巨而复杂的,因此人们常常从上市股票中选择若干种富有代表性的样本股票,并计算这些样本股票的价格平均数或指数。用以表示整个市场的股票价格总趋势及涨跌幅度。计算股价平均数或指数时经常考虑以下四点:1样本股票必须具有典型性、普通性,为此,选择样本对应综合考虑其行业分布、市场影响力、股票等级、适当数量等因素。2计算方法应具有高度的适应性,能对不断变化的股市行情作出相应的调整或修正,使股票指数或平均数有较好的敏感性。3要有科学的计算依据和手段。计算依据的口径必须统一,一般均以收盘价为计算依据,但随着计算频率的增加,有的以每小时价格甚至更短的时间价格计算。4基期应有较好的均衡性和代表性。上海证券交易所。
    车岩鑫2019-12-22 00:19:15
  • ````````你这个已经不单单是股票的知识了,比较复杂了中间股票在60块每股的时候拆分了价格变成了40说明你的股数有增加的行权价格24元应该指的是刚刚发行的时候的价格3年后价格如果是80元是按80元卖给市场的。60元变成40元应该是送股10送5股你原来的20股*60元市值1200元拆分后变成30股*40=1200元钱没变然后涨到80元那就是30股*80元=2400元没理解错的话就是2400元了。
    米增强2019-12-22 00:06:59

相关问答

投资者买卖权证须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为便于市场参与者更好理解和使用《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工作小组针对其中的一些重要规定和关键条款进行了解读。一、权证的定义和种类《暂行办法》有关权证的定义揭示了权证二个主要特点:1、权证表征了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关系,权证持有人据此享有的权利与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在权利内容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即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权证持有人对标的证券发行人和权证发行人的内部管理和经营决策没有参与权;2、权证赋予权证持有人的是一种选择的权利而不是义务。与权证发行人有义务在持有人行权时依据约定交付标的证券或现金不同,权证持有人完全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行权还是不行权,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暂行办法》涵盖了不同种类的权证产品:A、以发行人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司权证和备兑权证。公司权证是由标的证券发行人发行的权证,如标的股票发行人上市公司发行的权证。备兑权证是由标的证券如股票发行人以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东或者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权证。考虑到市场发展的实际,除为解决股权分置而发行的权证外,《暂行办法》对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备兑权证发行人的资格条件没有规定。B、以持有人的权利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证券和认沽权证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C、以行权方式为标准,约定持有人有权在规定期间行权的为美式权证,约定持有人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权的属于欧式权证。D、以结算方式为标准,可以分为实券给付结算型权证和现金结算型权证。实券给付结算以标的证券所有权发生转移为特征,发行人必须向持有人实际交付或购入标的证券,而现金结算方式则是在不转移标的证券所有权的情况下仅就结算差价进行现金支付。从上述说明可以看出,《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权证方案,也为交易所下一步发展权证市场预留了空间。宝钢集团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属于欧式实券给付型备兑认购权证。二、发行上市审核根据《暂行办法》第6至8条的规定,权证的发行审核将由交易所完成,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权证的上市审核完全由交易所负责。需要说明的是,公司权证发行与股票或债券发行密切关联,涉及融资行为,因此,公司权证的发行在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前,首先应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核准。三、标的证券的条件《暂行办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股票和其他证券品种可以作为标的证券。鉴于权证市场刚刚起步,《暂行办法》只针对选择单只股票作为标的证券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以基金、一篮子股票等为标的证券的具体条件,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及时予以明确和完善。权证产品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标的股票如果不具备相当的流通规模,标的股票与权证价格联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和操纵风险将十分巨大。选择规模大、流动性强的股票作为标的股票是权证交易活跃而又稳定的重要基础。鉴此,《暂行办法》对标的股票的资格提出了严格要求。需要明确的是:第一,流通股指流通A股。第二,换手率的计算是以市价总值为计算依据,单日换手率=当日标的股票的二级市场成交金额/市价总值*100%。四、权证的上市条件《暂行办法》第十条对权证的上市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1、权证的必备条款:权证类别"认购"或"认沽"、行权价格、行权方式"欧式"或"美式"、存续期间、行权日期、结算方式实券给付还是现金结算、行权比例。2、权证存续时间的计算起点是上市日,具体计算可以日、月、年为单位。3、权证发行人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履约担保。4、权证发行人的履约担保。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本所发行上市的权证,发行人应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有两种,发行人可自行选择。第一,发行人通过在结算公司开设的专用账户提供足够数量的标的证券或现金,作为履约担保。交易所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发行人需要提供的履约担保数量,并要求发行人在权证发行前完成履约担保。同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调整担保系数要求发行人追加履约担保品,担保系数是一个介于0和1之间的数字。目前宝钢权证的担保系数为100%。以标的证券或者现金提供担保的,发行人应有义务保证标的证券或者现金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第二,提供经本所认可的机构如商业银行等作为履约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五、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主要包含两个方面:1、权证发行人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发布的各种公告。除《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的权证发行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和终止上市公告外,交易所还将以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等形式根据市场需要,结合股权分置改革的要求,督促发行人及时发布诸如行权价格调整、对市场传闻澄清等信息,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2、交易所在每日开盘前公布的每只权证可流通数量、持有权证数量达到或超过可流通数量5%的持有人名单。六、权证的交易权证交易与股票非常相似,在交易时间、交易机制竞价方式等方面都与股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1、申报价格最小单位:与股票价格变动最小单位0.01元不同,权证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0.001元人民币。这是因为权证的价格可能很低,比如在价外证时,权证的价格可能只有几分钱,这时如果其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就显得过大,因为即使以最小的价格单位变动,从变动幅度上看,都可能形成价格的大幅波动。2、权证价格的涨跌幅限制:目前股票涨跌幅采取的10%的比例限制,而权证涨跌幅是以涨跌幅的价格而不是百分比来限制的。这是因为权证的价格主要是由其标的股票的价格决定的,而权证的价格往往只占标的股票价格的一个较小的比例,标的股票价格的变化可能会造成权证价格的大比例的变化,从而使事先规定的任何涨跌幅的比例限制不太适合。例如,T日权证的收盘价是1元,标的股票的收盘价是10元。T+1日,标的股票涨停至11元。其它因素不便,权证价格应该上涨1元,涨幅100%。按《办法》中的公式计算,权证的涨停价格为1+11-10×125%=2.25元,即标的股票涨停时,权证尚未涨停。七、禁止权证发行人和标的证券发行人买卖权证《暂行办法》中规定权证发行人不得买卖自己发行的权证,标的证券发行人不得买卖标的证券对应的权证。由于权证是高杠杆性的产品,标的股票的微小变动都会导致权证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如果允许权证发行人和标的股票发行人买卖权证,那么,权证发行人和标的股票发行人通过某种方式影响标的股票价格,就有可能导致权证价格的大幅波动,从而获得非法收益,给一般投资者造成损失。八、权证的终止交易《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但可以行权"。这里的前5个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为T日,权证从T-4日开始终止交易。九、权证的行权《暂行办法》在行权方面做的一个主要规定是"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得卖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维持权证价格和标的股票之间的互动关系,使得权证价格主要由标的股票决定的特点得到更有效的体现。当然,更理想的情况是允许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可以卖出。但在综合考虑了风险控制等因素后,本所作出了现在的规定。十、权证行权的结算在行权结算方式方面,《暂行办法》对现金结算方式和证券给付方式都作出了规定。在现金结算方式中,标的证券结算价格对于权证发行人和持有人都非常重要,为此《暂行办法》规定"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十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这样较大程度地避免了结算价格被操纵的可能性。此外,从保护投资者角度出发,《暂行办法》允许现金结算的自动支付方式和证券给付的代理行权方式,并作出了相应规定。十一、权证交易、行权的费用权证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又一创新产品。为鼓励这一产品的发展,本所在费用方面考虑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其交易、行权费用的制定基本参考了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标准,例如权证交易佣金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行权时向登记公司按过户股票的面值缴纳0.05%的股票过户费。十二、权证的创设机制权证价格主要取决于标的股票市场价格及其波动性,其价格不应该完全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在市场需求上升时,应该存在某种机制,允许权证供应量适时得以增加,以平抑价格暴涨。境外成熟的权证市场无一例外地使用了这种"持续发售"机制。为此,《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合格机构可以创设权证,以增加二级市场权证供给量,防止权证价格暴涨以致脱离合理价格区域。学习炒股知识的话,可以买几本书了解一下,然后结合模拟炒股练习一下技巧,我用的牛股宝,觉得比一般的好用,希望能帮助到你。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股权激励主要有4种常用模式,分别是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和分红权/虚拟股票。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熟后,激励对象有选择行权或不行权的自由。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体现在授予股票期权时确定的行权价和行权之后股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如果股票市场价高于行权价,并且对公司股票有信心,那么激励对象会选择行权,否则激励对象就会放弃行权,股票期权作废。应用特点:股票期权以未来二级市场上的股价为激励点,不需要企业支出大量的现金进行即时奖励。所以股票期权特别适合成长期初期或扩张期的企业,特别是网络、科技等发展潜力大、发展速度快的企业采用。一方面,这种企业股价上升空加大,将激励对象的收益与未来二级市场上的股价波动联系起来,能够达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并且股票期权实施的时间期限一般比较长,一般为5-10年,所以对留住人才和避免管理层的短视行为具有较好的效果。同时,这种企业本身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比较大,需要尽量降低激励成本,而股票期权不需要企业现金支出,所以比较受该类企业的欢迎。当然,其他企业也完全可以采用这种模式,目前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采用最多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占到80%以上。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6年专注于做股权这一件事。
球墨管道的水压试验本段管道因条件限制,暂时只能将铸铁管直线段安装到位并隐蔽,故隐蔽前对该段管道先行试验。由于本段管路为自流管,管内工作压力不到0.1MP,其给水介质为生活用水,针对水压试验的压力确认,发生了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既然是室外给水管网的一个环节,就应当按照室外给水铸铁管的水压试验要求,对该段铸铁管加压到六公斤,在此压力下10分钟内压力降不得超过0.5公斤,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为合格。但是另一种看法认为,从规范的制订依据来讲,给水管只所以要求打到较大的压力,使因为给水管一般都接压力设备,工作压力较大。从试验的目的上来讲,应使试验能正确的反映出管道在工作状态下的工作可靠性,该段管道属于自流管,没有必要对其进行超出工作压力十几倍去试验。所以最终建议参照室外排水管网的水压试验要求,做灌水试验即可。在对管道灌水进行24小时的浸泡后,试验水头以试验上游水位最高点加1.0m,时间不小于30分钟,不渗不漏为合格。经验教训:在水压试验前,因为是铸铁管,两端较难封死,所以分别用钢管制作了承口和插口,并分别焊接钢板堵口。在灌水时进水口和透气孔均在管道上方,当时恰遇台风,雨势很大,短时间内管沟积水,水位高于管道内的灌水。导致管道一端上浮了2cm,所以对于室外管道的水压试验,应充分考虑到一些外在因素的影响,预先做好施工的安全性、可靠性分析并准备应急准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