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着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二类股份,持股成本的巨大差异,使得两类股东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1、权利的不对等。即不同的持股人在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权不对等,非流通股股东凭借着“一股独大”的特殊地位全面控制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机构,弱化了股份制经济所具有的财产约束功能和利益激励机制,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2、承担义务不对等。不同的股东所承担筹集资金的义务不对等;由于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所追求的目标不同,所以,拥有绝对控制权的非流通股股东就可能实施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只要通过不停地高溢价发行、增发和配股,非流通股股东就能获得巨额的利益。例如,宝钢增发,招行发行可转换债的案例都是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侵蚀。3、信息失真。股权分置问题造成了股票市场供求状况不平衡。只有占公司总股本三分之一的流通股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这样股票的市价不能正确的反应上市公司与股票市场的实际情况,使得股价虚高,不能反映公司业绩,例如,一些上市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可是股价却很高。虽然,我国2019年实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但是就目前股市发展状况来看,改革效果不是很理想,一些大的上市公司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非流通股。而且,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也没有真正的实现权利义务的对等。其次,如果所有上市公司股份实现全流通,造成一些大的上市公司股本太大,不利于该公司股票的发展。感受资产累积的愉悦,体验深谋远虑的满足。游侠股市,智慧与谋略的虚拟股市,让您的智慧不再寂寞。
龚岩栋2019-12-22 01: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