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外商投资企业开增值税发票

黎炽辉 2019-12-21 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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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个问题是你们公司财务的事情。免得是关税,增值税一定要交,先征后抵。
辛国艺2019-12-21 15: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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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收入总额=1500+100+15+10+12+20+8=1665万元缴纳的增值税8万元不得扣除,P177,扣除额的确定税金里有解释2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5.75+1.52+850+6+3+78.73=945万元P177损失有扣除额确定的范围,你看一下就不打出来了3应纳税所得额=1500+150+15+10+12+8-5.75-1.52-850-6-3-78.73=700万元应纳税=700*0.25=175万元每季度预缴25万元,25*4=100万元补缴=175-100=75万元我也在做这个题目,。
    边召允2019-12-21 17:01:47
  •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与内资外资没关系。
    齐明思2019-12-21 15:55:30
  • 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优惠,外商税收,地区优惠,投资优惠等。一、税收优惠1、开发区内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二免三减半”的优惠,即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新办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或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由开发区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开发区财政留成部分的100%;第六年至第十年由开发区财政补贴相当于企业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开发区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的50%。开发区财政在企业收回投资的,租用费为600元/亩·年;租用年限5年以上的,租用费为1000元/亩·年。一次性签订合同, 租用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租用费用一次性付清。3、外商投资建设和经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充分利用该设施的优势,依法经营项目一定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交通基础设施沿线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经营,并在出让地价上享受优惠。4、对外商以合作形式投资到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可以同等金额的土地使用权予以补偿,土地出让价可按现行地价减免15%。5、外商一次性投资4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用地,按政府指导价本市级留成部分优惠50%,一次性付款的再优惠5%。6、对内资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用地, 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三、外商税收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外规定以外,实际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界所得税。2、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和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依照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四、地区优惠1、沿海经济开放区对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免征地方所得税。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可以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税收优惠①对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属于已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产品出口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②对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进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4、再投资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如果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五年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五、投资优惠1、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2、下列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a、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b、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包括外国银行按国际银行同夜间拆放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和国务院批准对外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所取得利息;c、中国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购进技术设备和商品,由对方国家银行提供卖方信贷,中方按不高于其卖方信贷利率延期付款所付给卖方转收和利息;d、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同中国公司、企业签订信贷合同或贸易合同,提供贷款、垫付款和延期付款所取得的利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减按1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其中,由中方用产品返销还款付息或提供资金条件优惠,利率低的,经申请批准,可以免征所提税。3、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开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用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官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齐晓民2019-12-21 15:23:51
  • 目前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没有特别的优惠政策,在增值税方面,如果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照17%征收,可抵扣设备及原材料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不分内、外资企业,只分项目给予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章规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http://hi.baidu.com/wengmaozhong/blog/item/0a12908fe59afef9513d92e8.html。
    边华涛2019-12-21 15:11:18

相关问答

最近,有很多新股民反映,自他们入市炒股以来,经常遇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就是自己一买进股票,该股票就下跌。而一卖出股票,该股票就出现大涨,好像主力机构眼睛整天在盯着你操作似的。这些股民询问,为何会发生这种奇特现象,如何才能摆脱自己当前“买进股票就下跌,卖出股票就大涨”的魔咒呢?对此,我们认为,股票买进就跌,卖出就涨,主要是股民自己的交易心态在作怪,让我们先来分析,这类现象为何会频繁发生:第一,先说股票一买进就下跌,主要是股民想要买股票的时候,已是大牛市进入后半段,接近尾声之时,这个时候股价天天上涨,有了赚钱效应,股民就想往里面冲,结果一买进去,却买在历史高位之上。此时,股民高位追涨就成了韭菜,而机构投资者却是全身而退。第二,还有一种一买股票就跌,就是牛市行情已经结束了,刚刚由牛市转为熊市,股民此时往往看不清趋势,以为这还是在牛市的回调阶段,然后还会有下一轮上攻行情。此时股市的下跌,被股民们认为是“千金难买回头牛”,可以趁股市调整赶快抄底,结果却被套在了由牛市转熊市的过程中。而这些股民一旦在股市下跌中继横盘的时候炒底,往往是一买进股票没多久,就会遇到大跌。第三,接下来是“一卖出就上涨”。主要是在熊市的底部区域,股市在经历了几年的长期下跌,股民们此时信心已经溃散,而机构投资者想要在底部区域拾到股民手中的筹码,以便发动新一轮牛市行情。所以,此时机构一直把股指往下砸,甚至让股票再去不断创新低。结果,绝望的股民没有挺到最后一刻,看到熊市股价跌得这么惨烈,害怕后面跌得更惨,于是只能在熊市底部选择割肉,而当股民在熊底完成割肉过程,机构投资者马上就会展开拉升行情,迅速脱离底部区域。结果,股民们一卖出股票,该股票就快速上涨,这意味股民永远踏空了。第四,在牛市的初始阶段,一般是中小盘股、绩差股大涨,再轮到大盘蓝筹股、白马股上涨。有些股民看到自己手中的股票一直没有涨,而别人手里的股票却有很大涨幅,于是想换股票,就去买上涨幅度大的股票,这样也能分得一杯羹。但是,当股民把手中不涨的股票卖出后,这只股票就开始了补涨行情,而买入的那些前期上涨过快股票,却因前期涨幅过大,而出现大幅调整。此时的股民还不如不换股票为好。在投资股票过程中,很多股民都遇到“买进就跌,卖出就涨”的情况。其实,这就是股民个人的交易心态,因为人性是贪婪的,是有情绪的。而主力机构也是因为掌握了股民的这样的心态,来让广大股民高位接筹,低位割肉。事后又发现好像被机构在牵着鼻子在操作一样。倘若每个股民都遵循着自己的投资理念不变,不按机构下的套路走,自然会很少出现“买进就跌,卖出就涨”的情况了。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