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户没开网银和短信要怎么查询账户的往来

黄煜侠 2019-12-21 1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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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银行开立了基本账户,开通了手机短信提示支出与支付,短信费直接从银行扣除,可以计入财务费用-手续费科目;2、从银行取得扣费单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财务费用-手续费贷:银行存款3、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连亚欣2019-12-21 15: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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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行对公账户的费用:1.开户费用300元2.如果开通网银,则每年收费1200元3.回单柜每年240元,密码器每年420元可不要)4.结算卡:主卡年费600元5.短信服务:前半年免费,半年之后就是30元每月扩展资料:一、对公账户建设银行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帐户、一般帐户、临时帐户、专用帐户。其中:基本帐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例如:一般帐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帐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帐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帐户,如果另处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帐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帐户也是可以取款的。二、种类介绍1.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指建设银行或建设银行接受委托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主要包括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即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网球卡。3.银星国际速汇建行银星国际速汇业务,是建设银行与银星国际速汇公司合作推出的个人国际速汇业务,是指建行应客户委托,通过银星速汇公司,解付个人境外外汇汇款或将个人外汇资金汇往境外的小额国际汇款业务。中国建设银行。
    黄盛松2019-12-21 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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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人民银行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查询所有的企业所有银行账户,只要是这个开户许可证号下的全可以查到,无论在什么地方开的。银行账户可以分为基本账户、专用账户和辅助账户三类。①基本账户。客户日常办理转账资金收付和现金收付的账户。根据不同的单位及其资金性质,可以分别开立存款户、往来户、预算内存款户、经费限额支出户、预算外存款户、其他存款户等账户。②专用账户。对客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的账户,如工商企业的专用基金存款户和贷款户。③辅助账户。基本账户的附属账户。如非独立核算单位与主管单位距离较远,为方便其办理收付的需要而在附近银行开立的账户。开立辅助账户一般应当从严掌握,以免分散资金,影响单位的财务管理。拓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主要职责1、负责拟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3、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业务技术标准。4、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5、负责组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6、负责汇总和分析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7、负责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咨询服务。8、负责组织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的争议处理。9、负责组织对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征信业务知识培训。10、负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11、负责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12、承办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国人民银行。
个人是没有可能的查询到个人银行存款,除非是本人操作。公民储蓄属于个人的秘密和隐私,别人无权向金融部门查询或扣划。一、有权查询银行存款的部门:现行法律规定下列11个部门可以依法对个人在银行的存款进行查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公证机关。有权查询单位存款的有12个部门。有权查询个人储蓄存款的11个部门都有权查询单位存款。另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因查处已正式立案的违法、违纪案件,也可以查询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二、有权冻结银行存款的部门:现行法律仅明确以下7个部门有权冻结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三、有权扣划银行存款的部门: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以下6个部门有权依法扣划银行存款:人民法院、海关、税务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军队。另外,有权冻结、扣划银行存款机关因审理、查处经济违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客户结算备付金、新股发行验资专用账户资金、清算交收期间的证券或者资金和为履行清算交收义务交付给登记结算公司但尚未清算的证券或者资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或扣划的银行存款如下:1、当证券公司为被执行人时,不得冻结、扣划该证券公司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中的资金。当客户为被执行人时,对于证券公司在存管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中属于所有客户共有的资金,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扣划。2、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扣划证券公司缴存在登记结算公司的客户结算备付金。3、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扣划新股发行验资专用帐户中的资金。4、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证券交易成交后进入清算交收期间的证券或者资金,以及被执行人为履行清算交收义务交付给登记结算公司但尚未清算的证券或者资金。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