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沂以外地区就医为什么要办理转诊手续?如何报销?

齐振华 2019-12-21 1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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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必要的转诊手续是坚持小病在乡镇,大病在县医院,疑难重病到市及以上医院的原则。办理必要的转诊手续可以避免盲目就诊造成的医疗浪费,引导居民有序就诊、合理消费;办理必要的转诊手续也是商业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所有医疗保险的通行制度。参合人员在新沂市内就医不需要转诊。需要到新沂以外住院治疗的病人,应在住院前一周或住院后一周内到市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徐州市住院病人出院结帐时凭合作医疗证、就诊补偿卡、身份证、转诊证明、出院记录即时办理补偿手续。外伤、中毒等病人需到市合管办出具无第三者责任的稽查证明。
齐月华2019-12-21 13: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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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规定的是10天以内办理完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第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第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第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第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转诊转院结算: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