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借款,个人可以不收利息吗

龙廷位 2019-11-05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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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本着合同自治的原则,在借款合同中是否约定利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则出借人主张借期内利息不会获得法律支持。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全文。
辛培军2019-11-06 0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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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对于民事活动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目前我过现行的发了体系中,没有关于母子公司之间借款禁止不收取利息的规定,因此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达成合意即可。全文。
    连一霏2019-11-06 00:09:42
  • 看交易实质。如果存在商业目的,实质为贷款,并故意以不收利息来回避税收,那么依然会认定为贷款业务,核定交易利率并对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如果存在以借款名义支付货物劳务以规避税收,那么将认定借款人的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收入征税。
    齐斯汉2019-11-06 00:02:13
  • 企业向借款否要支付利息由企业与约定企业向借款利息支要企业所税税前扣除获利息应向企业提供利息收入发票即取利息收入要税务机关代发票。
    齐景坤2019-11-05 23:56:25

相关问答

不同银行执行的贷款利率都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银行企业贷款利率都是根据央行基准利率有所上浮的,并且每家银行上浮的幅度都是不同的,具体情况还需借贷人根据查询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为准。一、贷款利率:项目年利率2.75五年以上3.25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各家银行的贷款利率是可以自由浮动的,因此各家银行各项贷款的贷款利率会不太一样,贷款需要付出的利息有多有少企业贷款的条件:1.企业须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财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对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如果企业没有一定量的自有资金,一旦发生损失,必然危机银行贷款,是信贷资金遭受损失。4.遵守政策法规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5.生产经营有效益。企业所生产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的短线产品,能给社会和企业带来效益,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率。6.恪守信用。企业取得贷款后,还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7.企业申请贷款,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原应付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借款人应当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的要求;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一、按内外关系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1、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收费票据使用没有监制章的内部往来结算收据,没有提供发票,不能给予税前抵扣。企业内部使用的收款收据不能作为扣税凭据。2、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税务收据,是税务局监制的收据,证明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不能作为合法凭据税前列支的。3、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4、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至于能否入账和税前扣除,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凡属往来性收据性质的,均不得记入成本费用;凡属发票性收据性质,除单位内部费用收付外,均必须套印主管财政机关的监制章,否则不得作为发票性收据使用或收受,违者税务机关将不予在税前扣除。发票性收据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性收据只限用于规费性收款和非营利性行政事业单位代办费收款‚即非应税业务。财政票据中出现涉税问题,作为税前扣除凭据,问题集中反映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上。为了减少由此带来的税前扣除风险,纳税人有必要了解财政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和不得开具行为。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