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资料有哪些?怎么办理?

齐振宏 2019-12-21 1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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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签定了房产买卖合同,付清首期房款后,即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如下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具体详情,建议联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招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咨询。编辑于 2019-01-15向TA提问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理财计算器外汇查询网点查询。
连伟祥2019-12-21 13: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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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一般而言,公积金都属于属地化管理与使用。若你在成都非限购区域购房,也就是成都而三圈层,在这些地方购房还是要求你公积金必须在成都,因为开发商只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了合作,你可以先将公积金转到成都,待以后贷款下来后再转回你工作地。
    齐映山2019-12-21 15:19:34
  • 可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解决了过去职工往返奔波、手续繁杂、时间过长等问题,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公积金提取。
    赖鸣晓2019-12-21 13:38:19
  • 从2019年7月28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了新的调整。10月8日之后,全国又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那么成都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有什么规定?成都异地贷款政策怎么办理?一、调整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倍数: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原来:贷款额度=存缴余额*20现在:贷款额度=存缴余额*30职工的存缴余额在1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最高额度可申请30万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1、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成;2、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首都比例不得低于4成,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3、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贷款对房屋套数的认定以夫妻名下在成都区域内房屋套数为准;三、改变公积金贷款担保费付费主体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中心承担,不再向借款人收取,也就是个人不再支付担保费。此前主要涉及费用:一手房:1、担保公司代房屋抵押登记机关收取预告登记费为80元/户。2、公证处收取的委托公证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赵飞耀2019-12-21 13:20:42
  • 想在成都买房,但是并不是很清楚成都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相关知识,那就赶紧跟着一起来学习一下吧,来一起了解一下成都公积金异地贷款应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一、成都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2.户口薄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益惠2019-12-21 13:07:09

相关问答

可以。一、需要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不同省市区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房管局。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表示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流程:首先,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然后,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三、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四、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扩展资料:一、贷款对象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二、贷款额度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最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最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购买一级市场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购、建住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50%。1.贷款额度的确定,按照不得高于借款人。2.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的50%。3.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行及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规定,结合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综合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