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结婚前贷款购买的,婚后也是我一个人还贷的,女方未参与还款,离婚后房产怎么划分?

黄琨沣 2019-11-05 2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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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内容规定,你描述的房产未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贷款属于去个人债务。2、对于婚内双方共同还款等同于女方帮男方偿还贷款,因此对这块,若离婚,男方应该补偿对方帮自己偿贷的部分,一般是婚内贷款偿还部分的一半。3、公证仅是一种加强、而非必须的程序,不公证不代表该房产的属性得不到法律保障。这是个人负责人的给你的意见,至于其他该房产可以分割的言论都是没有依据的,我的工作就大量的与房产和法律问题相关,这种事情比较常见。
齐明强2019-11-06 0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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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如果女方名字写入产证,则原则上共同共有。提醒你的是,因为婚后还贷的,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用来还贷。如果女方名字没有进入产证,则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离婚后你支付女方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份额。
    赖鹏举2019-11-06 00:10:45
  • 婚前的房产是属于个人的,除非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否则什么都拿不到的。
    黄盛科2019-11-05 23:57:29

相关问答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在离婚时,以原所有权人为房产产权人,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平均分割,未取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价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扩展资料:新婚姻法关于婚前买房归属的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