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再广州任何一家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提取吗?

龙小伟 2019-12-21 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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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齐映山2019-12-21 13: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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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不可以,公积金只能提取到你的公积金联名卡所在的银行。不然出联名卡有什么意义。
    齐春怡2019-12-21 13:56:06
  • 各城市规定略有不同,广东只要是外地户口又有离职证明就可提,而一般大众公积金中心规定如下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根据情形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手续证明及复印件;职工提供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所提供材料、凭证时间至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最高提取额度为帐户余额的80%;二、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及复印件;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复印件;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复印件;五、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及复印件;六、户口迁出本市的,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贷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及复印件;八、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提供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及复印件;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及复印件;职工个人因购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提取职工个人帐户的存储余额。
    龚子飞2019-12-21 13:38:34
  • 能把中国银行住房公积金转成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吗。
    章见平2019-12-21 13:08:14

相关问答

可以提取全部。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扩展资料:公积金使用的相关要求规定:1、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2、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农村自建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且按月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4.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5.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条件。目前公积金办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方式有用已取得产权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由担保公司或房产公司用贷款所购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同时提供连带或阶段性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联保。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1.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6.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