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收这些费用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月利息费,担保费,客户服务费。属不属于高利贷??

辛小林 2020-02-15 1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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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套路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款利息、违约金之和不能超过年化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超出部门法律不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嫌通过“虚增债务”“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行为提出了审理思路:应予以刑事打击。 首先你要收集他们是高利贷的证据,比如借二千让你还二十万,还要收集他们骚扰亲戚,发短信恐吓的主据,然后把证据备份几份,原件自己留着起诉用,其他向警察的报案用
buchiyi2020-02-17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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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算高利贷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边同民2020-02-15 19:54:00
  • 高利贷的定义是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就是高利贷民间利息法院支持24以内24-36之间是自由债务36以上高利贷法院不支持。另外有规定贷款不得附加保险费担保费。
    赵风香2020-02-15 19:36:01
  • 实际上是高利贷,但是他们有很多专家,研究规避法律,真打官司,难以认定 。
    黄百煜2020-02-15 19: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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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到贷款利息作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贷:应收利息注:如果是手工做账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财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扩展资料: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数。该科目应按应收利息种类设置明细帐。其帐务处理如下:1、公司购入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应获得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3、公司计提长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公司计提短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收到应收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利息,冲销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利息,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财务费用-应收利息-常用会计分录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