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要怎么办

黄炼胜 2019-12-21 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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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原件及复印件;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2、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合同回执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3、贷款发放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4、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齐明石2019-12-21 13: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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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助学贷款的还款日期是毕业日期的意思是:毕业前还清的,可以免收利息,毕业后还款的,需要收取利息,并不是需要毕业一次性还清。助学贷款的利息与本金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2、自毕业,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扩展资料助学贷款逾期还款的责任: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国家开发银行-还款指南。
    齐春对2019-12-21 15:19:42
  • 研究生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因此研究生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扩展资料相关知识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9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9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参考资料-助学贷款。
    龚岳洲2019-12-21 13:56:05
  •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二、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三、合同回执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四、贷款发放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五、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黄睿君2019-12-21 13:38:32
  • 生源地助学贷款优点1、便于金融机构贷前、贷后管理与风险防范便于贷前贷后管理与风险的防范。这些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只要持有相关材料就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办理,对与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和到期催收等环节都非常方便针对借款人大学毕业后流动性大和工作变动频繁等特点,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的方式,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对经办银行来说,借款主体相对稳定,担保方式强化了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这样经办银行到期催收容易,还款率高避免了非贫困生侵占助学资源的现象,又避免了学生毕业后因工作变动而出现找不到人的情况发生2、便于高校操作贷款业务与大力推广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是比较繁琐的,对申请贷款的学生采取三级调查,分别向学生户口所在地的村、乡、县教育局发函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贷款发放后再向学生的父母寄一份贷款发放通知单生源地助学贷款方式方便,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灵活性强,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在当地完成,当地银行可以深入到借款学生家庭调查,操作方便,认定的成本也相对较低可以有效防止非贫困生侵占助学资源的现象,也能够准确地将助学贷款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全部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承担,大大减轻了高校的经济负担3、便于学生申请办理贷款与获取资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金融机构申请,学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就能办理贷款手续,到学校报到时就可以带上所需资金,如期缴清学校所需费用,父母不必担心学生到学校后因申请不到国家助学贷款而影响学业,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学生也能安心学习思想包袱与心理压力都有所减轻,不会产生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以平常的心态融入到周围的群体中,与同学和睦相处,有利于集中精力学习,投入到为实现梦想而奋斗的道路中去扩展资料:一、申报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1、贷款证明材料①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2、身份证明材料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学贷款。
    管燕红2019-12-21 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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