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替担保人贷款,能不能在贷款合同上附加担保人全责或贷款免责的条款?如果可以该怎么做?不行又
推荐回答
认定借款方是否改变贷款用途,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系统的评价:首先,应当对照贷款合同中有关贷款用途的约定,如果约定具体明确,那么,未按照该用途用款即构成改变用途;如果约定不具体,仅仅约定“流动资金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那么,只要是用于二者,不论具体用途,均不构成变更贷款用途。担保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具有一定的依附性。根据担保法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变更借款合同内容须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免除担保责任。变更贷款用途系对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根据以上回答,可以对贷款用途是否变更做一下判断。如果贷款用途确实变了,又没有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黄白蓉2019-11-06 00:02:5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保证人是指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当事人。基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是一种经济责任,因此,只有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民事主体才能充当保证人。对此,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贷款人已去世,但他的妻子不愿意偿还贷款。那么你是有义务代他偿还的。扩展资料: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担保人。
黄相柏2019-11-06 00:10:27
-
,担保人贷款的风险是很大的,如果你这边免除责任那么一旦借款人不还钱给借款方,那么事件就会相当复杂,建议考虑清楚再担保全文。
齐春惠2019-11-05 23: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