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钱个人名义买车,该如何处理。

黄火祥 2019-11-06 00:02:00

推荐回答

但是你可以把该笔购车费用用“股东借款”的形式把该笔以债务的形式予以体现,以避免其他股东或债权人在主张该固定资产权利之后,你丧失向公司追偿的权利。
齐晓兰2019-11-06 01:00:36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这个名义上是好事,其实不然。比如车子究竟是在公司名下还是在个人名下,还有车子之后产生的种种费用问题如何解决等等,都需考虑周全。
    赵香梅2019-11-06 00:54:49
  • 可以分两种情况:1.公司和车辆所有人签定一个免费用车的协议,注明车辆费用由公司承担,但不包括养路费和保险费.2.公司和车辆所有人签定一个带租金的用车协议,同样注明车辆费用由公司承担,但不包括养路费和保险费.以上两项都需要在协议上贴印花税.特别是第二种,如果支付车辆所有人租金,车辆所有人就得提供税务局代开的租赁发票,税率很高.我建议你使用第全文。
    边双燕2019-11-06 00:37:39
  • 区别在于公司与个人。公司名义买的车就是公司的,一但有财务纠纷或者其他方面的情况要打官司情况对你不利。个人的比较自由,想干嘛干嘛。以后你出售车子也要公司的同意才行啊。
    连传庆2019-11-06 00:20:39
  • 一、优点:1、从税收角度来讲,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公司利润转为个人,税负很高。一是企业所得税税率25%,二是个人取得股利、分红,一般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2、也就是说,100万的公司利润,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净利润75万,分配给股东个人,要交纳15万的个人所得税。那公司利润转为个人所得只剩下6成了。3、以公司名义买车,可以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折旧、保险费、燃料汽油费、维护修理费、过桥过路通行费等,都可以列入管理费用,在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4、企业车辆的商业保险费率比个人车辆低,可以减少支出二、缺点:1、以公司名义买的车,是公司资产,如同公司其他资产一样,不是个人财产。2、车辆再出售的时候,企业名下的二手车交易要缴纳2%的税,个人车辆免税。扩展资料一、购车合同签定注意事项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2、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3、细节要多多注意。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经销商担何种义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4、违约责任要明确。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5、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6、售后服务注明。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购车合同。
    齐春惠2019-11-06 00:11:20

相关问答

不需要承担。法定代表人只是代替公司处理债务问题,真正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债券的还是公司。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但是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需要承担责任。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扩展资料案例:2019年,冯某经人介绍与某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黄某相识。后黄某以房地产公司因开展招商业务需资金周转为由,于2019年期间分两次向冯某共借款1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2019年4月,房地产公司再次向冯某借款30万元,该公司重新出具借条给冯某,《借条》载明公司现共借到冯某150万元,该借款用于公司招商开发等费用,并以公司土地项目作担保。还款期限届满后,房地产公司没有依约清偿借款,冯某催收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房地产公司偿还债款150万。房地产公司认为冯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该《借条》是冯某与黄某恶意串通、为牟取不法利益而伪造的,黄某并没有将款项交给房地产公司入账,冯某提供的盖有房地产公司印章的《借条》;只是黄某个人滥用其持有房地产公司印章的便利擅自作出的行为,且2019年公司已变更股东,黄某不再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黄某与冯某的借款行为属于其个人行文,与公司无关。因此应当由黄某承担还款责任。江门中院经审理认为,《借条》是证明当事人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该《借条》加盖了房地产公司的印章,并其内容也明确载明是房地产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资金而向冯某借款,黄某只是作为房地产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借款经手人签名确认,公司变更法人代表不影响债务清偿。至于该笔借款是否入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的账户,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房地产公司否认涉案《借条》的真实性,并抗辩冯某未实际向其交付借款,但直至判决前,房地产公司仍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亦不能对其未实际收到借款而又不收回《借条》作出合理解释。故房地产公司理应向冯某偿还债务150万。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变更法人代表仍需承担前手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某单位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50万元。行政单位:借:零余账户额用款额度500000贷:财政拨款收入500000事业单位:借:零余账户额用款额度500000贷:财政补助收入5000002、某单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当月水电费1.2万元。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12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2000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12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20003、某单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购买打印机一台1万元。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10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000同时,借:固定资产10000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10000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10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000同时,借:固定资产10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100004、某单位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购买电脑十台12万元。要求扣除5%的保证金。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120000贷:财政拨款收入120000同时,固定资产120000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120000借:银行存款6000贷:应付账款6000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120000贷:财政补助收入120000同时,固定资产120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120000借:银行存款6000贷:应付账款60005、某单位通过财政统发工资30万元。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300000贷:财政拨款收入300000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300000贷:财政补助收入3000006、某单位全年发生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30万元,年底只有项目支出有结余,基本支出全部完成,要求进行年终账务处理。行政单位:借:财政应返还额度400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00000事业单位:借:财政应返还额度400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00000。
没有偿还义务。如果担保时已经和对方签订合同并注明以个人名义承担担保责任的,那么依然需要继续履行担保责任。根据《公司法》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后前法人代表代表公司所负债务仍需承担以公司名义贷款属于公司债务,法人、公司名称等信息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与个人没有直接关系,仍由公司承担偿还责任。变更法人代表在后,前法人代表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因此判决房地产公司应向冯某清偿债务。所以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