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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辛国昌2019-11-06 00: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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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法:进入你所在的市公积金网站,在首页上点击“公积金查询”,出现新的界面,界面上有查询方式。输入您的住房公积金账号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黄界颍2019-11-06 00: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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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电话是12329。
齐改琴2019-11-06 0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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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乌如果想提取,可以。
赵飞虎2019-11-05 23: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