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50万购买一台挖掘机,采用按揭付款,我要如何在未收到票时入固定资产科目?

赵鲁强 2019-12-21 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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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项交易已经构成交易实质,毫无疑问应当计入公司固定资产,但是分录的话要分两种情况来回答:如果你是去参加考试呢我告诉你这个问题就复杂了,因为还涉及到付款时间和到货时间不一致的问题这样会产生一个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因此要将未来付款的货币根据市场上的贷款利率来折现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和负债,并确认一个未确认融资费用,然后根据每次付款的时间核算应确认应计利息调整融资费用,最后负债和融资费用应该都是冲完了的。如果是实务的话那就建议简单一点,借:固定资产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然后每期付款冲应付账款就行了,但是每次开的发票还是要贴到第一笔分录的凭证下。
连保康2019-12-21 13: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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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净值是用原值减去折旧,原值是70万元,折旧按10年算、残值为0,比如你是2019年6月份购买就是半年的折旧,2019年初的净值=70-=66.5。
    齐斌涛2019-12-21 13:38:43
  • 按挖机价格入固定资产银行借款可以计入长期应付款中间的利息可以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借: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
    黄登民2019-12-21 13:21:10
  • 请参见: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1.租赁期开始日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留购租赁资产①收到购买价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②如存在未担保余值借:营业外支出贷:未担保余值。
    黄盛毅2019-12-21 13:08:27

相关问答

我给你举个案例你看那种好甲是武汉市一名个体户,2019年甲自购豪华大巴车一辆,挂靠十堰市亨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亨运公司从事客运,亨运公司指定我的固定运输线路为十堰一武汉。按《联运协议》约定,亨运公司不论甲是否盈利,均应按月向公司定额上交"挂靠费"。对亨运公司取得的"挂靠费"收入应当按什么税目征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是谁7纳税地点为何地?甲取得的所得是否应当计入亨运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亨运公司应当就取得的挂靠费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甲与亨运公司签订的《联运协议》,表面上是一种挂靠关系,但从法律上看,是亨运公司将自己的资产"营运权"在一定时期内让甲使用并提供一定的服务,从中收取固定费用的关系。这种挂靠关系实质上是一种承包租赁关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8号文件规定,1对你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则其所得不并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对甲未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的,则其取得的收入应当计入公司应纳税所得,由公司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挂靠人为"交通运输业"纳税人。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承包人或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或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并且《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实行承包、承租、挂靠方式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1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财务会计核算;3利益分配以出包方、出租方、被挂靠方的利润为基础"。而你取得的收支并未纳入亨运公司财务会计核算,所以,甲应当为"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4、挂靠人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目。挂靠人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目上应视挂靠人是否重新办理营业执照而区别对待:如果挂靠人重新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则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反之则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5."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应当为挂靠人的户籍或机构所在地。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承包人、承租人或挂靠人,向其发包、出租或所挂靠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6.亨运公司负报告义务。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发包人或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出租之日起30日将承包人或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亨运公司应当在挂靠之日起30日内将挂靠人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否则,应对挂靠人的税款负纳税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