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连双桃 2019-11-05 2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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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商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等初次还款都是在次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细里面有,以住房贷款为例:个人住房贷款从贷款后的次月开始还款。
齐文波2019-11-05 22: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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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管是商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贷款等初次还款都是在次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细里面有,以住房贷款为例:个人住房贷款从贷款后的次月开始还款。
    龙岚珺2019-11-05 22: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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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自有资金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合规法人机构,在国家规定规定范围内,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吸收储蓄和吸收存款,凡是存在吸收储蓄、变相理财吸收存款等,都不是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其次,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肯定会有:发放小额贷款,这一基本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该业务,都是非法的小额贷款公司。第三,小额贷款公司是一个专项审批名称,现在社会上所说的小额贷款公司,很多都不具备资质,也就是非法从事放贷的机构或个人,营业执照上名称,在后缀上肯定要有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才是正规小额贷款公司。近几年,社会上各种机构和个人,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高利放贷、非法集资、暴力催收,甚至出现套路贷、裸照贷等违法行为,都是因为大家对真正的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了解和辨别的原因,也让很多正规小额贷款公司背来很多污名、骂名,但实际上,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用自己的钱,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满足或支持大农牧户、个体户和小微企业,自担风险的同时,帮助底层经济发展,是整个金融体系有效的补充。作为一个从事小贷行业13年的老小贷人,我一直都希望大家能真正了解我们整个行业,而不是被非法放贷组织蒙蔽,被不良组织坑害。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扩展资料:担保方式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货款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