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抵押贷款的一些名词的解释。

黄登莲 2019-11-05 2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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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抵押后,物品的使用权还在乙方认作或视为已无偿还能力,那么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利,都归甲方所有,甲方成为抵押物的新物主,可以任意支配。
黄盛怒2019-11-06 0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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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押质押pledge,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中文名质押外文名pledge术语分类法律术语学科分类法律学应用领域建筑工程,其他分    类动产质押;权利质押质押分类质押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且比较安全。质押特征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抵押质押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2.抵押与质押是经济活动中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实践中常常有人将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质押,却在合同中写成抵押。要知道,抵押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区别呢?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抵押权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的无论是否约定必须依照规定;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协商解决。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括被担保的主债务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权属、抵押范围等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合同自合同签定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质权自标的物交付或登记时生效。质押质权质权与质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质押是指设定质权的法律行为,质权是指质权人的权利;质押是质权产生的原因,质权是质押引起的法律后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占有并实际控制的行为被称为质押,质权人因质押而取得的权利为质权,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作为担保物权的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的特点。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因为质权是以担保债权为实现目的的,因此,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换言之,即使债务人清偿了大部分债务,仅有少部分债务未能清偿,质权人也必须抗未清偿的债权对全部质权标的行使质权。质物部分灭失的,未灭失的部分仍然担保全部债权,而不能相应地缩减质权担保的范围。3.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代位物上。如《担保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失。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质权的客体是质物,质物灭失后,质权也就丧失了其所指向的对象。如果质物全部灭失,则就该质物产生的质权全部消灭;如果质物部分灭失,则就该质物灭失部分而发生的质权归于消灭,而动产质权仍然存续于质物的剩余部分。若质物由于质权人怠于妥善保管而灭失,质权人应向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若质物的灭失不能归咎于质权人,而是由于质物本身的内在缺陷,且依质权人作为善良保管人的注意仍不能发现并有效地预防,则出质人应向质权人给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若质物之灭失归咎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则侵权人应向质权人给付赔偿金。质权人因质物的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既然质权人因质物的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亦作为质物的一种形态,故质权人对此等赔偿金依旧享有动产质权。此即为动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4.质权的优先受偿性。质权的优先受偿性是指质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以质权标的的价值优先受偿其受质权担保的债权。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设立一设立书面合同二交付标的物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付的为准三、动产质权的效力一担保的债权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从物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2.对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三对质权人的效力1.质权人的权利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2.质权人的义务标的物。出质人的效力——出质人的权利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2.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3.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权利质押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5.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利质押要件1.票据与公司债权交付作为成立要件,背书作为对抗要件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登记作为成立要件《担保法》规定如下: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物权法》规定如下: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物权法》优先适用于《担保法》。在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下,应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以保证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与统一性。3.关于权利质押的特别规定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权利的,应当认定为无效。因此给质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民事责任。防范措施一是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结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于企业非财务分析的要领,对企业的营业前景进行预测。要保留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二是认真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除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基本指标外,重点看五项指标。一看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中的占比,这一比例,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的状况,比例过高,要分析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二看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性。三看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期。这一指标能够影响我们决定贷款的期限。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就早于合同规定的还款日。四看应收账款的成分比例,是否集中于一个客户。这一比例反映企业贷款回收的风险性。五看付款单位是否为贷款申请企业的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三是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诺书,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账户内付款。同时要以书面形式规定,付款方在承诺书中签字确认到期不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如果在未告知质押权人的情况下,擅自支付,对由此对银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四是办理质押登记。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办理质押登记后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起效。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可以再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出质人应以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银行则提前收回贷款本息。五是确定合理的质押比率。依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质押率控制在50%-70%左右。六是做好贷中、贷后管理工作。加强贷中风险预警机制。如付款单位出现重大变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单位未按时付款,销售企业怠于行使到期权力;贷款未按用途使用等情况预警。信贷员要做好定期或不定期向应收账款欠款企业核实应收账款余额工作。
    齐月娥2019-11-06 00:19:25
  • 许多初次购房者对许多房产交易术语都不明白,导致自己被黑中介骗。在此来科普一下网签价、指导价、评估价和销售价的含义。1、网签价所谓的“网签价”就是指在网管局系统里体现的销售价格,现在房产交易都要进行网上签约。网签价不能低于房管局要求的区域较低过户指导价,此外,网签价通常比实际销售价要低,比如一套房屋的销售价为200万,购房者需要贷款100万。如果他为头次购房,那么可贷7成,网签价即为100/70%,约等于143万。2、指导价“指导价”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换句话说,就是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网签价高于指导价就按网签价格交税,反过来则需按指导价交税。3、评估价二手房评估,就是专业的评估机构通过一定的方法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最终给出一个评估价。在二手房交易中,评估价通常为房屋销售价的7成左右。银行会根据评估价的多少来放款,如购房者为头次购房,那么最多可以贷到二手房评估价的7成,这样算下来,购买二手房的较高贷款额仅为房屋总价的5成左右。许多人为了能够多从银行贷款故意把评估价做高,但如果高得过于离谱会被银行察觉,这样一来他的贷款申请将被银行拒绝,甚至可能被定性为骗贷而被追究法律责任。4、销售价销售价比较容易理解,它就是指购房者最终支付给卖家的总金额,是房屋的实际价格。房屋交易需要受市场监管,因此衍生了指导价;买卖房屋需要在进行备案,就出现了网签价;贷款买房的话银行需要知晓房屋价值,这就是评估价。购房者需了解其各自含义。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
    赵风顺2019-11-06 00:09:55
  • 银行内部授信: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委托抵押期限:拍卖企业在接受抵押权人的委托时,须先行审核抵押权人的提供的抵押凭证,方可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在确定拍卖时间和拍卖地点后,还须向抵押人发出拍卖通告。若抵押人提出异议,必须中止拍卖程序,等待抵押双方的协商结果或人民法院的裁决结果。抵押: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质押: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齐晓海2019-11-06 00:02:26
  • 贷款是每个月还。如果我贷款50万,贷款15年,商业贷款.可以用房子抵押贷款吗?可以。我那房子是不是一定要值50万才能抵押到50万呢?银行会做评估,如果值的话是可以抵押到的。房地产基础知识一、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也叫“不动产”。房地产的形态:1、单纯的土地;2、单纯的房屋;3、土地和房屋的综合体。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房地产是土地附在土地上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不可分离的物质及其权利构成的财产。构筑物是指不能进入的建筑,如:烟筒、树、路等房地产按类型分为:1、住宅用70年;2、生产用50年;3、经营用门头等,50年;4、行政用市政府、法院等,50年;5、其他用学校,博物馆等。二、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服务性企业的总称。房地产产业的主要内容:1、土地的开发和再开发;2、房屋的开发和建设;3、地产的经营包括土地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4、房地产经营包括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5、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信息、测量、律师、经纪、公证等;6、房地产物业管理;7、房地产金融包括信息、保险、金融投资等。三、房地产的特性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动,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决定房屋不可移动、固定性,使房地产受地理位置的限制;2、地域差别性: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地产价值也不相同;3、房地产的高质耐久性;4、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国家的政局稳定,由土地性质决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为贵,房地产作为龙头产业,税收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房地产的前景1、城市化水平走势稳步提高,形成对房屋越来越高的需求。2019年城市人口达6.1亿,每年需新建住宅3.27亿㎡;2、人口流动增加形成对住宅的需求;3、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4、城市的旧城改造,增加居民对住宅的要求;5、深化改革与市场发展的促进对住宅的需求。政府改革深化内需1、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宅货币化;2、开发二手房市场;3、下调存款利率,吸引大批投资性客户;4、下调税费,出台法律法规,激励住房需求。五证两书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六、“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名词解释一、基本参数※复式:区别于跃层,受跃层启发,经济型跃层结构上下不一样高;※错层:户内楼板面高度不一样,错开出有楼梯连接,但未分成两层,适合大面积住宅;※进深:一幢建筑物房子从前墙皮到后墙皮的距离长度;※开间:住宅的宽度,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到另一面墙皮的长度3m~3.9m较舒适;※层高:房屋一层的高度,指下层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的高度2.9m;※静高:一间房屋内楼板面与屋顶的高度2.7m;※户型:根据家庭人口组成情况和国家规定的居住面积定额所确定的每户居室;※建筑系数:“建筑占地系数”的简称,指建筑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占地的面积与用地总面积之比,以百分率计。用以说明建筑物分布的疏密程度、卫生条件及土地利用率。合理的建筑系数应在节约用地的原则下,尽可能满足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空间要求,并保证足够的道路、绿化和户外活动场地。三通一平:通常指施工现场达到:路通、电通、水通,土地平整。七通一平:大的开发区域需要的施工现场要求:路通、上水通、雨污水通、电力通、通讯通、热力通、煤气通,场地平整。二、与产权有关的概念※房屋产权:泛指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房屋权属登记: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屋产权登记应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题一致的原则。房地产权登记:通常称“产权登记”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是人民政府为了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屋的管理,依法确认房屋所有权的法定手续,在规定登记范围内的房屋所在地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所有权登记,经审查确认产权后,由房屋管理机关发给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房屋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只有通过房屋所有权登记,才能对各类房屋产权实施有效的管理。共有产权: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房屋抵押: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过户:即更换房屋承租人姓名。三、与面积有关的概念※建筑面积:建筑物各层面积总和,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角以上截面计算,包括使用、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公摊面积:1、公共门厅、过道、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房等为整座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2、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使用面积系数:用百分率表示,等于总套内使用面积之和除以总建筑面积。辅助面积:建筑物各层平面楼梯、走道、所占净面积的总和。结构建筑面积: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均为投影面积等所占面积的总和。使用率: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用百分数表示。板楼:80%;塔楼75%;写字楼70%;商场65%。使用率与人流量密切相关,人流量大的地方,使用率低。实用率:套内建筑面积和住宅面积之比。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分摊的功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公用墙为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入非公用墙为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套内使用面积为室内各居室面积,如壁橱等,以及不包含在结构面积中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和※公用建筑面积=整栋楼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与所用建筑用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之比。建筑覆盖率:又称“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与规划用地之比。绿化率: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绿地率: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荫面积包括绿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之比。四、与银行贷款有关概念※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做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换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按揭所用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3、结婚证复印件;4、学历证复印件;5、收入证明;6、购房合同复印件;7、营业执照复印件;8、三个月的连续税单;9、固定资产的发票;10、借款申请表。契税:指房屋所有权发布转移时,就当事人所定契约按房价一定比例向新的房屋产权人所征收的一次性税费。它是针对房地产产权变动的专门税种,也是购房过程中购房所承受的最大税额的一次税费,约为房价的1.5%五、与住宅相关的概念※公寓式住宅:相对于独门独院别墅,大多数为高层,每层有若干个可以单独使用的套房,里面一应俱全。花园式住宅:一般带有花园、草坪、车库样式为二、三层,特点:建筑密度低,内部居住功能相当完备,装修华丽、富有变化。双拼:连拼,叠拼。商住住房SOHO:SmallOfficeHomeOffice是住宅观念的延伸,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了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尤其是网络功能发达,能使居住的同时从事商业活动的居住形式。事业一些小公司,以及依赖网络进行社会活动的人群。经济适用房: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经济性:是指住房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即比市场商品房价格低,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指住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上强调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标准。六、经济适用房我国在1998年房改的同时就实行了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水电增客费等各种税费。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另外,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费只限于1%~3%,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经济适用房价格构成•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审查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建设工程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小区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人防建设费等,土地出让金其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成本结构不同;•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龚寅雷2019-11-05 23: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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