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借款1000万,现在还个人借款,银行说不能打到个人户上,怎么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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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出纳的银行卡上的钱就是公司的库存现金,借款人将款转到出纳银行卡上就是收到现金还款,出纳就应该给他开一张现金收据,并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会计分录:借:现金贷:其他应收款至于该款从出纳银行卡转存到公司银行账户上,只是库存现金缴存银行。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现金。
黄生鹏2019-11-06 0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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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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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会冻结你的银行账户。
连俊廉2019-11-06 0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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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责任。因为以公司名义贷款是法人行为,银行不可能直接放款到个人账户。要你的账号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编造一个理由,把你作为这笔贷款的交易对象,把贷款支付给你,然后他再把钱取出来。这是种很常见的套取银行资金换做他用的手法,你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窦连水2019-11-06 00: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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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就做Dr.银行存款X银行1000万Cr.短期借款1000万后来支付时就是应付账款与银行存款不管如何,你贷款下来后肯定要对外支付的,现在银行有规定还要求受托支付,所以你的钱要作其他用就也要去采购单位转一下。
黄盈瑜2019-11-06 00: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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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银行以受托支付的方式发放贷款。1、受托支付是贷款每笔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银行的审核,符合贷款用途的方可使用,不符合贷款用途不可以使用,2、贷款人受托支付在贷款发放前增加了“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的审核”环节,从而将贷款资金与贷款用途捆绑在一起。这种捆绑将使借款人对贷款资金的“自由”使用受到限制,从而有效解决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3、根据新规,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a、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b、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c、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2019年1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湖北监管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彪,该分行存在贷款支付审查不严,导致违反受托支付规定的违法违规事实。湖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2月28日。贷款自主支付凤凰网-违反受托支付规定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被罚30万元。
梅里金2019-11-06 00: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