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再把钱放入公司其他股东需要签字吗?

黄燕东 2019-11-05 2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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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什么要把钱放入公司了。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这么做是因为履行出资义务的话,不需要其他股东签字;如果这么做是为了增资的话,增资决议当然要通过股东会决议,股东需要签字。很多种情况,您描述的太过于笼统了。
黄皓月2019-11-06 0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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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看股东是给谁贷款的。假设股东是以公司名义贷款,然后个人拿去用了的话,这个钱是贷在公司名下的,需要公司承担还款责任,这个情况下,你是要负责的的话,那么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米天明2019-11-06 00:19:46
  • 个人认为:以公司名义办理的贷款,属于公司贷款,是不能够打到私人帐户上的。若打到私人户头上,这是一种违规的操作,涉及到了个人私吞公款。公司责任,只会用公司的财产来执行,其他股东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也就是说股东不用自己再掏钱出来赔这笔钱。
    车少静2019-11-06 00:10:20
  • 1、公司名义贷款,责任由公司承担,股东无需承担责任;2、因为公司是拥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其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公司名义和公司资产办理贷款的话需要股东签字,但是如果还不上的话是不需要股东偿还的,只是会处理公司的财产。如果还不上的话就会有如下的情况:1,对房产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其债权的实现。2,如果有担保人,向担保人追偿。3,将你、公司列入黑名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4,对公司进行诉讼,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其他财产。5,对公司的债权申请代位执行。对内动作:1,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如该贷款有重大违规操作,向上级支行、总行、银监局、人民银行报告。2,将债权核销、置换或打包拍卖。办法就是积极筹款,清偿贷款,建立良好信誉,接着申请贷款。不知贷款到期没有,可以申请贷款展期。
    齐晓威2019-11-05 23:57:03

相关问答

可以。具体操作:股东个人将贷款的钱再“借”给企业,股东个人与企业间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提供相应的凭证,那么所产生的利息是可以进公司成本开支,进行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扩展资料: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企业所产生的利息能否税前扣除,没有单独明文规定。从税法的角度考虑,个人借款利息和企业借款利息不能混为一谈。对企业发生的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利息结算单的抬头是个人名称,严格来讲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