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有什么,与一般规定

黄益勤 2019-11-05 2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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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六、其他规定条件。二、个人准备资料:1、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3、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4、申请人的辅助还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5、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户口簿;6、申请人的结婚证明或婚姻关系证明;7、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的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8、贷款资金划款委托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三、商贷转公基金贷款准备材料:1、购房合同;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3、最近三个月商业贷款还款证明;4、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以及贷款人的身份证;5、户口本;6、婚姻证明;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凡具有市城镇户口、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1、原商业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无逾期还款记录。2、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3、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在市资金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的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5、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的证明并办理公证。6、转贷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
齐改红2019-11-06 0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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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2、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3、办理“商转公”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4、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申请材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人民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作出明确说明;3、房屋所有产权证复印件;4、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办理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贷款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龙小美2019-11-06 00:37:19
  • 可以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1.购房合同原件;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6.户口簿原件;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连俊兰2019-11-06 00:20:16
  • 一般来说银行商贷与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者相对更划算。不少购房者在满足了公积金贷款条件后,选择将银行个人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那么,长沙买房银行商贷转公积金所需费用及材料有哪些?本篇将为您详细解答。一、银行商贷转公积金所需费用1、担保服务费:贷款额×5‰含担保费、服务费、资料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贷款审批通过后自主退办的,收取100元贷款服务费,在已缴交担保服务费中扣除,余额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2、房屋评勘费:400元/户。3、阶段性担保服务费:贷款额×1%银转按第三种方式适用。银行商贷转公积金所需费用及材料二、银行商贷转公积金所需材料1、《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表、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办理完毕后退还。2、原贷款银行的《担保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办理完毕后退还。3、原贷款银行贷款剩余本金清单一份加盖原贷款银行业务公章。4、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人近一年的还款记录证明加盖银行业务公章一份,准备抵押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5、《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两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并粘贴以下资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不能证明子女关系的,另提供子女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等;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一份;离婚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离婚证或提供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各一份;3购房发票复印件二份、新还贷存折复印件二份;4户口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三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出具的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房产情况证明;5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在湖南省内其他市州的,需要额外准备以下资料:①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需加盖所在市级公积金中心行政公章②最近一年的公积金缴存流水③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表;6银行按揭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反担保人申请资料银转按第三种方式适用:反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房产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点击房产信息。
    辛国昌2019-11-06 0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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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六、其他规定条件。二、个人准备资料:1、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3、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4、申请人的辅助还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5、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户口簿;6、申请人的结婚证明或婚姻关系证明;7、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的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8、贷款资金划款委托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三、商贷转公基金贷款准备材料:1、购房合同;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3、最近三个月商业贷款还款证明;4、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以及贷款人的身份证;5、户口本;6、婚姻证明;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凡具有市城镇户口、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1、原商业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无逾期还款记录。2、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3、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在市资金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的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5、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的证明并办理公证。6、转贷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3.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5.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1.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并提供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2.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3.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4.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5.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