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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的,这种情况很多,可能构成盗窃罪,但是要看具体情况。您现在情况怎么样了呢。
边卫红2019-11-06 0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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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抵押车是违法的,因为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除抵押人同意外,应通过法院进行,私自销售抵押物,会被追究连带的法律责任。未经抵押人同意,抵押车是不能买的,因为存在债务或者担保关系。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法》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扩展资料案例:中国法院网讯 周东艳车辆明明已经抵押,车主却隐瞒事实,伪造车辆登记证书又将车卖给他人,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近日,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019年9月29日,被告人杜某将其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抵押至深圳市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并将车辆登记证书交至该公司,同年12月29日从该公司解除抵押,并于同日将车抵押至深圳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后又在该公司多次续期抵押借款。2019年6月17日,被告人杜某伪造车辆登记证书,将处于抵押状态的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又抵押给萧县龙城镇一居民杨某,签订了售车协议,向其借款5万元,并将该车及其伪造的车辆登记证书交给了杨某。2019年9月29日,被告人杜某将杨某停放在萧县公安局院内的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使用备用钥匙开走。被告人杜某于2019年6月24日被萧县公安局丁里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杜某的亲属主动将五万元退给被害人杨某,被害人杨某对杜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骗取他人钱财五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杜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汽车抵押贷款_中国法院网-将二次抵押车辆售卖一男子因犯诈骗罪获刑。
车广侠2019-11-06 0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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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贷公司签订了抵押车辆手续,然后把车卖给别人,在没还清小贷公司的钱,小贷公司把以卖出的开车,合法吗。
黎益君2019-11-06 00: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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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公司收来的车再卖,说明车辆在车管所的状态不是抵押就是查封,已经不能过户了,有一定的经济纠纷,车主基本都是不能里偿还债务。2,可以下载一个天眼查,输入行驶证身份照吗,可以查到原车主是否失信名单。也可以在法院查询经济纠纷按键,帮助你了解更多关于该车的信息。3,至于犯法,购买个人的贷款公司车辆有两种,一种是车主抵押给贷款公司的,有贷款抵押合同,属于典当类,这个是不犯法,相当于债务转让给了你。4,另一种是租客租来的车,造假行驶证只改了名字,或者说是用别人名字买的车是自己的,这种都属于骗贷,经济咋骗,在法律边缘,收车是收脏,消脏。原车主会通过法院,公安,等方式找车。上路给公安监控到轨迹,出没地点。早晚出事。严重的可能牵连到刑事责任。
边双燕2019-11-05 23:56:57
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您去咨询相关律师,给予你很好的建议。不过,在这我简单为你解释几句。在签订房屋抵押私人贷款合同时,一般要注意: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和还款期限必要时将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也要补充进去、保证条款也就是抵押物的详细情况、约定条款、违约责任这几个重要的方面。下面我罗列一些相关的具体条款,。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借款方。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5.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约定条款》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载。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2.银行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好咨询法律顾问,然后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