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贷款公司贷款,贷回来的款财务应该怎么凭证??

窦连水 2019-11-05 2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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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可以处理为,公司向老板借钱后,还给银行,分录为借:短期借款贷:其他应付款--老板凭证后附,公司向老板借款的协议或借条及银行收到归还贷款的凭据。
赵飞行2019-11-05 23: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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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或短期借款。
    龙小霞2019-11-06 00:36:48
  • 企业向银行贷款,根据借款年限的长短来判断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三年以内的都可以划分为短期借款,三年以上的计入长期借款。企业收到现金,根据借款年限,编写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银行贷款。
    赵马元2019-11-06 00:19:34
  • 收到贷款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归还贷款: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财务费用-利息贷:银行存款扩展资料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货款前,会对待收到的货款做应收账款分录,故收到货款时直接做冲销应收账款分录,具体如下:1、发出商品,计提应收账款,并计提商品成本: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2、收到应收账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短期借款。
    龚宇飞2019-11-06 00:10:05
  • 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或者长期借款原始凭证要包括银行的贷款到账通知单。
    符翠芬2019-11-06 00:02:36

相关问答

合肥论坛只"法制在线"版有个网友问。说实话,我虽然学习公司法已经有几年,但是对于这个问题,一下真没有个明确的概念。查阅《公司法》后,我出了一个回答:其一,一般而言,法律上并未明确禁止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因而子公司在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应决议程序后是可以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根据《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其二,如果是全资子公司,根据第16条第3款,控制股东必须回避表决,故无法形成决议,因而实际上不能提供担保。这正符合公司法所追求的,以免损害相关人的利益。其三,如果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则禁止担保。根据《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附:《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此前网上已经有几个律师做了回答,但是完全是拍脑袋的接轨,如:如果从担保的目的来看,应当不可以。但现实市场中,母子公司互为担保比较常见,尤其是银行贷款合同,具体可以看看一些上市公司的公告。照多人的做。关键是当事人各方都要同意就行了。你可能没有做过这方面的实务。多个股东按照多个的去做。关键是法律允许这样的担保就可以,还有当事人各方都要同意。你可能没有做过这个方面的实务。理解理解,所以你只能停留在书面说明而已。法律知识确实过于广博,难以把握。但是我们不能不懂装懂,对于别人的问题,应该认真对待,否则自身知识和能力无法提高,也有损于律师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