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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范围是纳税人本人或者是配偶,单独或一起使用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购买中国境内的住房,所产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用个人所得税抵扣。一般扣除的标准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的期限最长为240个月。并且每个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用个税抵扣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是采用的定额扣除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分别购买了住房,那么在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来抵扣利息,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同时,也可以按照50%的标准对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扣除。
龙家铸2019-12-21 13: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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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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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实务理解1.为了方便征管,同时各地对首套住房的认定都不一样,有认房、认贷、认房又认贷,所以计算缴纳综合所得个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首套住房”的认定,直接按照贷款是否享受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为准,贷款享受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就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享受就不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2.关于“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理解:简单通俗的一句话,一个人一辈子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符胜歌2019-12-21 13: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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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免除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应该可以免除的,但是贷款得必须是你自己或者妻子的名,父母的名字的不行,她们的在她自己的工资纳税时扣除,你这样报,有一定的风险,要是较真的话,或者有人告你的话,有可能涉嫌偷税漏税。
黄百色2019-12-21 13: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