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报销的凭证弄丢了还没有入账,怎么办?

樊晓栋 2019-11-05 2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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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常用的办法,如果可以找到开票单位,让他们帮忙复印一下他们留存的记账联或存根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丢失,凭此入账”并加盖他们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你们凭复印件入账。如果票据太多找不回来,或者开票方为餐馆、酒店,平时开票太多不好找相关的存根,你就写说明,之后找经办人签个字,证明确实有相关的费用,再找领导签个字,履行一下审批手续,之后凭说明入账。另外如果你们单位非行政事业单位或国企,出差、招待产生的费用没有过于严格的报销制度,可以去找金额相等的发票来抵。但是这个方法不推荐,毕竟是作--假。
齐有发2019-11-06 0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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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针对已经完成报销的单据,财务遗失掉,这个必须重新补全,因为税务部门是不认可单据遗失这个理由,这个是企业自己的失误,损失自己承担,税务部门会根据遗失单据的数额进行正常征税。除非,相关报销人员能够找到消费单位重新补开发票来处理才能避免税务部门再次征税。2、针对未完成报销的单据,让报销人员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处理: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第二十五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第二十六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黄登民2019-11-06 00:19:54
  • 发票丢失,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一、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2.交给客户入账;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不办办法:1.把存根联复印,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齐晓天2019-11-06 00:10:30
  • 会计做帐把原始凭证弄丢了,怎么办: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3、自制原始凭证丢失可至相关部门再打印一份。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原始凭证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龙巧妹2019-11-05 23: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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