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房贷能一次性还清吗?

米大斌 2019-12-21 1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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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视情况而定。如果还款年限比较长,大部分银行只需要把剩余的本金还完就可以了,通常不会让用户还利息的。但是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提前还款,剩余的本金有很大的差距,等额本息剩余的本金会比较多,而等额本金越往后剩余的本金越少。如果使用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且已进入还款中期,所偿还的更多是本金,能够节省的利息有限,提前还款意义不大。
连传杰2019-12-21 13: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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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当然可以了,还可以省一部分钱。
    赵颖虹2019-12-21 15:19:36
  • 可以。通常情况下借款人需提前一个月向贷款行申请办理提前还款。
    齐春燕2019-12-21 13:38:23
  • 可以的。借款人向银行办理单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经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借款人向银行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提前全部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持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可向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由贷款银行代办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办理。

    龚峻峰2019-12-21 13:08:00

相关问答

一般不会出现不放款,不通过的。买卖二手房一般流程都是买房先交上定金,然后去银行进行贷款审批,银行贷款审查通过后,买方才会交首付,卖方将房产过户给买主,买主然后抵押给银行,买卖双方和银行三方签订一项协议,贷款下来之后由银行将钱直接打给卖方。这样交易可以避免出现银行不放款的情形。也不排除有特殊原因导致贷款无法批复的,这种情况下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但房东如果违约,是要付违约金的,然后将首付款归还买方。当然过户的费用是由买方承担,因为这是因为他的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由于买房人资信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继而与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卖方原因造成,不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如果中介公司提供了相应的中介服务,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买房人索要相应的中介服务费用。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