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补交了首付,但银行那边按照先前的金额走流程,现在公积金贷款办理完成,银行这边出错了,怎么办

樊晓华 2019-12-21 12:51:00

推荐回答

最高能贷地方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黄登源2019-12-21 13:21:01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待放款成功后,即可办理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提取成功后,可以自由支配提取的资金。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即可。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3、贷款利率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齐晶华2019-12-21 15:19:44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再与贷款银行签定贷款合同,一般提交申请后1个月左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龙山红2019-12-21 13:56:08
  • 回答如下:绝对不会影响放贷,无需将原贷款资料撤回重新申请。组合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的贷款,其管理机构是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要B区是属于北京市的就绝对没有问题;商业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目前商业银行是全国性的,在北京各区的银行是北京市分行的分支机构。可能只是要在联系地址上变更一下,不影响放贷。
    黄电锋2019-12-21 13:38:35
  • 你的房价是70万你的首付要至少是21万,然后公积金最高贷款25万,余款24万直接办理商业贷款就行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在同一家银行办理就可以了,没有两种贷款分开计算首付的说法,也不会有两个银行分开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连云玲2019-12-21 13:08:16

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确当天。一、契税的缴纳时间根据买房的付款方式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次性付款:需在签完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完毕。2、按揭/公积金贷款:需在办理完按揭手续,签完抵押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完毕。3、分期付款:需在签完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完毕。如未按照要求时间缴纳契税,逾期缴纳会收取滞纳金。每天的滞纳金=应缴契税额*万分之五二、公共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至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以上就是关于契税与维修基金的知识点。一般房地产商在与购房人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在补充协议里约定购房人在收房时向房地产商一次性交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否则不交房。大家必须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