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风险三级是什么意思

齐文健 2019-11-02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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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管新规要求,理财产品均不能承诺保本保息,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当然不承诺保本保息并不意味着理财产品就有很大的风险了,也并不意味着银行理财就不靠谱或风险,主要还是看产品的风险等级。

银行理财主要分为了五个等级: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

R1也就是常见到的低风险理财投资产品,主要投资渠道为国债、保险理财、大额存单、银行理财等低风险投资;

R2也就是常见到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也是市场银行理财的主流产品,主要投资国债、逆回购、保险理财、大额存单、银行理财、货币基金、信托等低风险、中低风险的产品;

R3等级,常见到的中等风险理财产品,增加了企业债券,还能够投资一定比例的股票、商品、外汇等,投资高波动投资的资金比例要低于30%。因为有着高波动投资产品,所以本金可能受到一定的折损;

R4等级,常见到的中高风险等级理财产品。在R3等级可投资产品之上,投资高波动产品的资金比例能够超过30%

R5等级,就是高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没有任何的投资限制,甚至可以采用杠杆、分级、衍生品进行投资。

选择适合自己的收益目标、风险偏好、以及流动性要求的产品就行。

bingteier2019-12-22 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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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三级是中等风险等级。

    银行需对自身的客户、理财产品进行分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

    有的银行把理财产品风险分为“低”、“较低”、“中等”、“较高”、“高”至“极高”五级或者六级,

    另一些银行则采用从1级至5级风险逐渐递增的标识方法,比如“R1”——“R5”,这里的R即是英文Risk(风险)的缩写,通常R1就对应R5就对应

    不同风险评级的产品,只能销售给对应评级以上的投资者。例如风险评级为R2的产品,原则只能销售给风险承受度评级为稳健及以上的人,不能销售给评级为保守型谨慎型的人。银行如销售超出其风险承受力的产品就有误导销售的嫌疑。

    银行风险等级一般根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来设定的。比如银行常用的五级分类: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平衡型产品(R3)、进取型产品(R4)、激进型产品(R5)五个风险等级,对应不同类型的投资者。

    chainingqi2019-12-22 20:01:20
  •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三级,意味着,风险高于稳健型的产品,进入中等风险区域,适合要求各方面比较平衡的,理财产品投资人,投资理财,获取更吸引人的,浮动预期收益,与时代共进!正规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明确的风险分级,共5级,用来与5种不同风险偏好类型的,投资人相匹配!这样,投资理财的朋友们,能够,更便捷的选购到,风险适合的理财产品!
    bashangwu2019-12-22 20:01:20
  •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三级是中等风险等级。

    根据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的不同,可以将银行理财产品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无风险理财产品

    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最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就是无风险理财产品,存款、国债由银行作保证,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行业有着绝对的稳定性,使该类型的理财产品不会出现任何的风险,可以说是所有理财产品中最安全、风险最低、最有稳定收益保障的理财产品。

    低风险理财产品

    根据风险等级不同,第二种类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就是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主要有各类型的货币基金,货币基金的理财产品本身就有着风险较低的优势,加上由银行作保障,再次在同类型的货币基金中降低了理财的风险,是一种适合中产阶级的家庭理财产品。

    中等风险理财产品

    根据风险等级不同,划分的中等风险理财产品,尽管其风险相对以上两种理财产品较高,但其收益明显有了增长的趋势,例如信托类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等,尽管理财阶段中受不稳定因素的影响较大,但它的收益较为理想,适合高收入群体的理财产品。

    高风险理财产品

    根据风险等级不同,风险最大的当属银行的高风险理财产品,高风险理财产品自然有着最高的理财收益,它主要适合有着较高风险处理能力及扎实的理财知识的投资人,没有风险处理能力及理财专业知识的投资人在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要绝对谨慎,避免高风险导致投资理财的巨大损失。

    caidiaoya2019-12-22 20:01:20

相关问答

中国银行在网上是可以自行开通网银的。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相关规定:1、商户将持卡人签署的签账单或取现单着实我收单行,与收单行进行清算,收回垫付的资金。2、持卡人通过银行建立的电子支付网络和卡片所具有的磁条读入和人工密码输入,可实现刷卡消费、ATM提现、转账、各类缴费等功能,通过卡片进行的费用支出等于储蓄账户余额的减少。账户余额为零,该卡的支付作用也降为零。储蓄卡的申办十分简单,无需银行进行审批,一般可实现即办即取。3、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办理。必须先开立活期账户。帐户余额不得低于10元。非凭印鉴支取户。非挂失户、冻结户,帐户状态正常。4、储蓄卡收费主要包括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挂失费、新卡工、取现费,并设有最低还款额,客户出现透支可自主分期还款。客户需要向申请的银行交付一定数量的年费,2、根据持卡人要求将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3、持卡人先按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4、存款有息、刷卡消费以人民币结算的单币种单帐户信用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信用消费、网上银行交易等功能。当刷卡消费、取现帐户存款余额不足支付时,持卡人可在规定的有限信用额度内透支消费、取现,并收取一定的利息。不存在免息还款期。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中国银行官网-网上银行开通介绍。
一、4321原则所谓4321,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家庭的收入分成4份,比例分别为40%、30%、20%和10%,把这些钱分别用于投资、基要生活开销、机动备用金以及保险和储蓄。这种划分理论比较像一个理财金字塔,其中,投资的部分由风险投资和稳妥投资合并而成。二、80法则80法则是理财投资中常常会提到的一个法则,意思就是放在高风险投资产品上的资产比例不要超过80减去你的年龄。比如说你今年30岁,包括存款在内的现金资产有20万,按照80法则,你放在高风险投资上的资产不可以超过50%,也就是10万。而到了50岁,你的现金资产有200万,那么也只能放30%,也就是最多可放60万在高风险投资上。80法则的目的很明显,其实就是强调了年龄和风险投资之间的关系——年龄越大,就越要减少高风险项目的投资比例,从对收益的追求转向对本金的保障。三、双十定律双十定律的规划对象主要是保险。所谓双十,就是指保险额度应该为10年的家庭年收入,而保费的支出应该为家庭年收入的10%。打个比方,你目前的家庭年收入是10万,那么购买的意外、医疗、财产等保险的总保额应该在100万左右,而保费不能超过1万。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用最少的钱去获得足够多的保障。扩展资料1、必要的资产流动性。老百姓持有现金主要是为了满足日常开支,预防突发事件和投机性需要。家庭生活中,应通过现金规划,用手头现金满足短期需求,预期的现金支出则通过各种储蓄、活短期投资工具来满足。 2、合理的消费支出。个人理财的首要目的是使财务状况稳健合理。实际生活中,学会省钱有时比寻求高投资收益更容易达到理财目标。通过消费支出规划,使个人消费支出合理,使家庭收支结构大体平衡。家庭负债率不能超过25%—30%。 3、实现教育期望。随着人们教育需求的逐渐增长,教育在家庭开支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家庭需要及早对教育费用进行规划,确保将来有能力合理支付自身及子女的教育费用,充分达到个人的教育期望。 4、完备的风险保障。人的一生中,风险无处不在,应通过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将意外事件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更好地规避风险,保障生活。专业人士建议大家关注消费型保险。5、合理的纳税安排。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但纳税人往往希望将自己的税负减到最小。为达到这一目标,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和差别待遇,适当减少或延缓税费支出。6、积累财富。个人财富的增加有可能通过“省钱”来实现,但财富的绝对增加则要通过收入的增加来实现。薪金类收入有限,投资则具有主动争取更高收益的特质,个人财富的快速积累主要靠投资实现。根据理财目标、个人可投资额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可以确定有效的投资方案,使投资带给个人或家庭的收入越来越多,并逐步成为个人或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最终达到财务自由的层次。7、安享晚年。人到老年,获得收入的能力有所下降,所以有必要在青壮年时期进行财务规划,以便到了晚年可以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终,老有所乐”的有尊严、能自立的老年生活。 8、合理的财产分配与传承。财产分配与传承是个人理财规划中不可回避的部分,要尽量减少财产分配与传承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以满足家庭成员在家庭发展的不同阶段产生的各种需要。要选择遗产管理工具和制定遗产分配方案,确保在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时能够实现家庭财产的世代相传。你应知道的理财规划“八要素”-理财规划。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亏损,是不能要求银行赔偿损失的,理财产品本身属于风险投资,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会明确规定自负盈亏。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机构因自有资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第七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理财业务实行穿透式监管,向上识别理财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并对理财产品运作管理实行全面动态监管。扩展资料:《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地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类型、投资组合、估值方法、托管安排、风险和收费等重要信息,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必须真实、准确和清晰。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在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只能登载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