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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更多靠意思自治,股份公司有更多强监管的规定。首先就公司分立而言,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这一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没有区别其次分立后,公司形式,可能出现:A=A+B或者A=B+C两种情况。无论哪种,新设立新出现的公司都需要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最后是关于债务问题,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分立前公司债权人无权要求对其债务做出担保。
龙小芳2019-12-21 2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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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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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这个属于公司内部授权体系范畴。
辛国林2019-12-21 23: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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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组织,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完全分开,即使公司全部财产未能全部偿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公司股东也免遭公司债权人的追索。依此理论,公司经过合法注销程序以后,就丧失了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均无需对公司以前的债务承担责任了。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从事各种规避法律和违法的行为,债权人的利益就很容易受到损害。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2019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或“揭开公司面纱”理论。该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为债权人发现公司被注销后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要求追究股东责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不过,《公司法》第20条并没有具体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只是原则规定该条适用的前提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根据现行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现将公司注销后股东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作了归纳,主要有如下几种:1.股东出资瑕疵《公司法》要求股东出资应当保持资本的真实、完整,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出资不实存在瑕疵的行为比比皆是,比如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等,针对这类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事违法行为损害合法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龙小雨2019-12-21 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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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说的分家是指公司设立分公司,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能实施。如果你说的分家是解散公司,那必须具有解散公司的事由,如公司连续两年未分红利且公司处于盈利状态的,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解散公司时时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的,清算的工作主要是成立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通知债权人等内容。这项工作较为繁琐一般情况要找律师事务所做本项工作。
齐景文2019-12-21 23: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