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及内容

樊旭艳 2019-10-15 0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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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1、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2、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3、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龚宏龄2019-10-15 08: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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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自营业务。
    连健儿2019-10-15 08:00:10
  • 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券商的业务一般可以分为:1、证券经纪类业务,也就是代理买卖股票业务2、投资银行业务,也就是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与保荐、担任并购活动中的财务顾问等等3、证券自营业务,证券公司以自由资金进行股票买卖业务,赚取差价和利润。4、证券投资咨询业务。5、资产管理业务。
    齐明山2019-10-15 07:54:18
  •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
    黄相平2019-10-15 07: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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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实训报告实训项目名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实训项目:1增值税计税及申报项目实训2企业所得税计税及申报项目实训3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4编制资产负债表5编制利润表一、实训目的一、实训目的:进行全面的实务演练,对涉税业务的模拟核算,进行各种税种的计算、填制明细分类账,填制各种纳税申报表等业务的模拟实训,将会计专业知识和税法知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进而达到对所学知识的充分理解和有效运用,使学生了解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各个环节,验证税收及税收管理法律制度,使其提前了解会计工作的范围,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专业能力,以及提高其对会计工作的胜任能力。任务通过本实验课程的训练,让学生对税法知识有一个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掌握,将税法理论与实际应用结合起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训目的:1、熟悉增值税基本知识2、强化增值税计税准确度3、明确增值税申报流程4、熟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导出报表,取得本次实习最终要得到的成果,实习就此结束。2.2填制纳税申报表本次实验共练习填制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表。具体实验结果见附录1、附录2。
1、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成立于1995年,上市公司,国内较早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股票、基金交易等业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企业。2、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于1988年,国内PE投资领域的领先品牌,国内成立较早、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券商之一,以证券为核心,业务涵盖期货、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和融资租赁等多个业务领域的金融控股集团。3、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始于1991年,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中国市场具影响力的证券公司,大型金融控股集团,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4、国泰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公司,始于1993年,规模大/经营范围宽/网点分布广的证券公司,国内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和全能型投资银行。5、招商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上市公司,成立于1992年,百年招商局旗下的金融证券领域龙头企业,拥有国内首个多媒体客户服务中心。6、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成立于1991年,A股上市公司,中国500强,亚太市场影响力大的金融服务商,较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综合性证券集团。7、申万宏源。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大券商,由申银万国证券和宏源证券合并而成,深交所上市公司,经营业务丰富、营业网点分布广泛的大型综合证券公司。8、银河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中国最佳债券承销商之一,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经纪、销售和交易、投资银行等综合证券服务。9、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始于1989年,源起于中国证券市场较早的三家营业部之一的深圳国投证券业务部,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额持续多年领先。10、中信建投。中信建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十大证券品牌,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为政府、企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优质专业的金融服务。
第三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利益冲突识别和管理机制,及时、准确地识别证券公司的证券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自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与直接投资业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评估其影响范围和程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利益冲突风险。第三十二条 证券公司与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之间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隔离机制,加强对敏感信息的隔离、监控和管理,防止敏感信息在证券业务与直接投资业务之间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风险。第三十三条 证券公司与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之间,应当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办公场所、信息系统等方面相互独立、有效隔离,确保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独立运作。第三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人员管理,防范道德风险。证券公司人员不得在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直投从业人员,不得以其他方式违规从事直接投资业务。证券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人员不得兼任上述机构的董事、监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他人员兼任上述职务的,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第三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股东职责,加强对直投子公司的管理。证券公司应当督促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违规经营导致的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第三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对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有效性的评估机制,并建立和落实严格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第三十七条 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设立或管理的不同直投基金之间应当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应当确保尚处在投资阶段的自有资金和直投基金之间以及不同的直投基金之间,至少在投资领域、投资策略和投资区域中的某一个方面存在明确的区分。第三十八条 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直投从业人员在处理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的原则;在处理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对待客户的原则。第三十九条 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投资管理团队对自有资金或直投基金投资的项目进行跟投的,应当对自有资金或直投基金投资的所有项目进行跟投,且投资管理团队的投资额与自有资金或直投基金的投资额之间的比例应当在所有项目上保持一致,投资管理团队的投资价格与自有资金或直投基金的投资价格应当在单一项目上保持一致。第四十条 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文档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尽职调查报告、项目评估材料、投资决策记录、董事会决议等重要投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