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开展转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公司取得的转贴现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推荐回答
对金融机构办理贴现、押汇业务按“其他金融业务”征收增值税。金融机构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不征收增值税。
齐晓晶2019-10-15 10:03:40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经国务院批准,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各地要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扩展资料:免征增值税要求规定:1、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3、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黄盛新2019-10-15 11:55:42
-
财税〔2019〕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贷款服务的界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龙小纯2019-10-15 11:39:02
-
营改增后,企业收取的利息实际上属于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贷款利息的税率也是6%。营改增后,存在借款的一般纳税人非常关注借款利息是否能够抵扣的问题,如果借款利息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则对存在借款的一般纳税人绝对是一大利好。不过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④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黄登英2019-10-15 11:22:08
-
不需要。根据《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第五条、自2019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第四条、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赵高博2019-10-15 1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