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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用公司名开独立分店,分店用公司名字,分店得支付公司加盟费,你用公司资金开分店,属于分公司,会记结算要记在公司财报,股东也有有分公司股份。
米大同2019-10-15 0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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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的问题不是如何划分股权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你需要弄明白合作的目的是什么!你们是否拥有必须建立合作的基础。这个基础包括资金,人脉,技术,相互的信任感等多方面。在你的叙述里,我感觉到象没有抓到主动权,这也许是因为资金的原因。如果是这样,那你就要考虑朋友A所带来的资金和其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做个权衡。如果你觉着,利大于弊,也就是说你选择合作!合作的基础是相互信任。毕竟是朋友,在合作的过程中还可以相互交流和学习,共同进步!这样的话,才有划分股权的问题。这里我只能告诉你一个股权划分的原则,那就是“多处多得”,这样才算是公平。但这与公司的管理并不一定有必然的联系。就像阿里巴巴的马云,他并不是公司最大的股东,但是他拥有公司运作的决策权!这样的话你需要和朋友A展开谈判,毕竟在商言商!如果你认为,弊大于利,那就是选择不合作!这就无所谓股权划分的问题了,你可以寻找更加优秀的合作伙伴!以上就是我粗浅的回答。
黄石周2019-10-15 00: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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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应该尊重股权持有者的个人意愿,是继续持有股权还是转让的问题。其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公司法做了一些明确的规定。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同等条件下,公司内部转让具有优先权,公司董事会表决不回购股权,默认可以向外部股东转让。再次,股权转让价格依照转让双方的约定。最后,对于公司不希望外部股东介入公司内部事务,可以先回购股权,走公司减资程序。
齐景娥2019-10-15 00: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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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常见的股权纠纷,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创业公司三个合伙人,老大出50万,老二出30万,老三出20万,并约定“出多少钱占多少股”。公司做到一半,老二跟老大老三不和,要离职,于是问题出现了——当时老二出30万占了公司30%的股,怎么办?老二当然不同意退股,理由很充分:第一:这30%的股份是自己真金白银花30万买的,退了,不合理。第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都没规定股东离职还要退股,退了,不合法。然后,老大老三傻了,他们确实没理由把老二的股权收回来! 但是,万一到时候公司值钱了,老二跑回来讲这个公司30%是自己的,捞白食,怎么办?最后,创始人内部陷入无穷尽的撕逼,投资人碍于股权纠纷也不敢投资……创业公司,卒。此时,老大老三一看股权撕逼撕不出结果,就干脆想了个“破罐破摔”的法子:另开一家公司,赔钱的事交给老人去做,赚钱的事由自己新成立的公司做。结果,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搞成转移公司资产,甚至成为刑事犯罪!创业公司,再卒。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大致可以一窥绝大部分创业团队股权分配的特点:合伙人出了钱就不管了,不想未来会不会继续参与这个项目;股权只有进入机制,没有调整机制,也没有退出机制。因此,初创公司股权设计的核心重点是要解决两大问题——怎么分?怎么退?股权如何分配?1股权和职能的关联如题主描述,假设初创公司三个合伙人,一个负责内容,一个负责技术,一个负责销售,大家的资历又差不多,也能通过预留股权去处理。3股权控制方式纵观国内外上市且发展良好的互联网公司,创始人占股20%左右是较常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大家就会考虑,公司的控制权会不会出问题?事实上,不是说只有控股才能控制公司,不控股的老板也能控制公司。这里就牵涉到几种控制方式:第一种:投票权委托最典型的是京东。京东上市之前烧了很多钱,刘强东的股份很少。所以,京东对后来的投资人都有前提条件,就是把投票权委托写好——刘强东在上市前只有20%的股份,但是有50%的投票权。第二种:一致行动人协议简单来讲就是,所有事项先在董事会内部进行民主协商,得到一致意见,否则就以老大的意见为主。第三种:持股平台针对于有限合伙。老板可以把合伙人、员工的股份放在员工持股平台上,以此把合伙人跟员工的股权全部集中到自己手里。因为有限合伙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即使只持有万分之一的股份,这个持股平台里面的股份也都是他的,他可以代理有限合伙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人主要是分钱的权利,基本是没话语权。第四种:AB股计划AB股计划通常是把外部投资人设置为一股有一个投票权,而运营团队一股有10个投票权。例如刘强东一股有20个投票权,所以他总够有将近90%的投票权。退出机制设置激励机制基本已经是大部分创业公司的共识,但是事实上,大部分的激励机制的效果都不好。原因在于,公司最后有两条路,要么上市,要么被收购,但是这对大部分的创业公司来说概率都比较低。如果不设置合理的退出机制,将无法适应创业公司频繁发生人员更迭的情况。因此,事先约定科学的退出机制,将直接解决开头案例中提出的员工离职问题。为此,我们有四点建议——1创始人发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简单来讲,第一它是股权,可以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第二它有权利限制,这种权利限制可以四年去兑现;而且中间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一个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这就叫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的限制就在于,分期兑现,公司可以回购。无论融资与否,上市与否,都需要套用限制性股权。比如说,创始合伙人早期只掏了三五万块,拿了20%的股份,干了不到半年,公司做到五千万或者一个亿,谁都不希望看到他仅靠一点贡献就拿走一大笔钱。所以我们建议大家拿限制性股权。2股权分期兑现分期兑现有四种方式:第一种是约定4年,每年兑现四分之一;第二种是任职满2年兑现50%,三年兑现75%,四年100%。这是为了预防短期投机行为,小米的员工股权激励就是按照这种模式的;第三种是逐年增加,第一年10%、第二年20%、第三年30%、第四年40%。也就是干的时间越长的兑现的越多;第四种是干满一年兑现四分之一,剩下的在三年之内每个月兑现48分之一。这种以干满一年为兑现前提,后面每到一个月兑现一点,算得比较清。这几种模式对团队来讲是不同的导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3约定回购机制股份约定回购机制的关键是回购价格定多少。有些公司一开始约定,如果合伙人离职,双方按照协商的价格回购。所以这里面有几种模式:第一种,参照原来购买价格的溢价比如说他原来花10万块买了10%的股,如果到了两三倍,那一定得溢价。第二种,参照公司净资产假如公司干到第三第四年的时候资产已经有一个亿了,这时候要是按照人家原来购买价格的溢价,那么人家干的这几年都白干了。所以对于此类重资产企业,可以参照净资产来定。因为回购是一个买断的概念,相当于把对方未来十几年的财富都断掉了,所以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还得有一点溢价。第三种,参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折扣价回购为什么要打折呢?基于几个考虑: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资本本来就是投资公司的未来。5千万、1个亿的估值是认为未来公司值这么多钱,但这个估值是可变的,并不代表你离职的时候就是这个价格;从公司现金流角度,如果完全按照公司估值,那公司现金流压力很大;从公司团队的导向出发,这个导向就是引导大家长期干。这里面用什么价格是以公司的具体模式为依据的。4做好预期管理退出机制怎么去落地?首先要在理念层面达成共识,之后再谈硬梆梆、冷冰冰的规则。理念层面是大家先沟通到同一个层面,比如:谈好是基于长期看,还是基于短期投资?未来这个公司能不能做成?能走多远?能做多大?确定好主要贡献在于长期全职出力。如果股份不回购对长期参与创业的股东是不是一个公平合理的事情?总之,所有合伙人要同一套标准,游戏规则值得所有人尊重。只有在理念层次沟通好了,才能够平和理性地去谈具体的规则条款。
边剑飞2019-10-15 0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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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分配股份的方法要具体内部股东大会的协商结果而定。具体可以对现有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估值后做比例分配,如现有公司所有资产总值为20W,那么按照原来的股本比例,A占16W,B占4W,C所入股资金为10W,那么其三人所占比例为53.3:13.3:33.4。或者自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书,可参考年盈利、分工等众多因素考量。2、增加投资者和注册资金有两种途径:一是不增加总股本数,收购原股东手中股本,其价格由双方商定。二是追加股本,可同时追加注册资本。其股本可以是技术入股股,也可以是资金入股,具体资金入股的占股比例分配。3、公司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即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资本实际上需要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发展变化而发生变化。尤其是公司发展前景看好,资本的需求量必然加大,这时,就需要调整。增加资本,应依法定程序进行。扩展资料:一、注册资本1、缴纳时间: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4、验资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二、股权结构与内部人控制从内部人控制是“出资人不能有效地对经理人员行为进行最终控制时”产生的这一命题中,可以引出内部人控制的产生其实与其股权结构大有关系。当公司股权十分分散时,每个出资人由于占有的股份很小,他们就必然不愿花大力气去关心、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而希望别的股东花大力气去这样做,自己则坐享其成,这就是所谓“搭便车”心理。股东从监督经营者行为中得到的小收益和花费的高成本相比较,必然导致他们这种“搭便车”心理。广大股东都存在这种心理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闻不问时,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就会变得软弱无力。事实上,股市上广大中小投资者是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去过问所买股票的上市公司的内部经营状况的。他们的兴趣在于从股票价格波动的价差中获取收益。这样,出资人不能对经理人员的行为进行最终控制的局面就出现了,“内部人控制”问题也就产生了。然而,当股权变得相当集中时,大股东就会丧失由于股权分散而降低风险的好处,企业经营好坏的风险集中到了大股东身上了。于是,大股东就有动力也有能力去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从而使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得以防止。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齐晓洁2019-10-15 00: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