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如何综合协调投资融资和股利分配?

米山猛 2019-10-15 0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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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配是指企业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包括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影响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因素与市场反应,使公司的收益分配规范化。
符育明2019-10-15 0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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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所说的分配股利应该是对上市之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处理问题吧?理论上来说无论您是分配还是不分配未分配利润,对上市都没有实质上的影响,因为上市融资金额和价格是以未来的发展和盈利作为基础的,而不是以未分配利润为基础的。从法理上来讲原有股东当然享有上市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完全可以进行分配。如果您不做分配,则是上市后新老股东共享。其实这里主要应该考虑的因素是现金,以下几点供参考:1、如果可用于分配的现金不足,即使有未分配利润也无法做出实质分配;2、如果有大量现金和未分配利润而在公司账上不分,证监会会质疑公司上市融资的必要性3、如果上市前夕突击分配大量的现金和未分配利润,证监会除了质疑融资必要性外,还会考量公司未来发展是否会因现金不足而受到影响,并且这样做显得公司原有股东对上市后的股民很小气最好是咨询券商保荐人,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求得一个较为平衡的分配方案。如果有可分配的大量现金,也许最好的折中办法是分配其中的一部分。没有文件依据,也没有窗口指导,本质上这个分配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凡是法律不禁止的就可以做。上述几点参考的考虑也只是心理上的影响。
    齐智国2019-10-15 09:00:05
  • 一、企业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需交个人所得税吗?企业取得投资分红,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2019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但在2019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19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二、在我国合理避税的作用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个定义的关键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当然,避税也不排除利用税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自己所承担的纳税数额。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和保护。在财会税务实践中,针对税法中“非违法”内容,纳税人是可以合理运用的,这从税法建设本身来看,是有利于推进税制改革。因为,税法中“允许”、“不允许”和“应该”、“不应该”的内容实际上使企业同时得到了“非不应该”、“非不允许”的内容。正是这些法律上的“非不应该”、“非不允许”内容构成企业合法及非违法避税的依据和途径。在财会税务实践中,我们翻阅具体税法细则才发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有对税法中“非不允许”、“非不应该”的成功利用。对每一个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理解、分析和研究合理避税并不断进行实践,这不仅直接可以给纳税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和货币收入,使他们创造的商品价值和商业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纳税人自己,而且还能够帮助纳税人正确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素质。合理避税不同于偷税、逃税,它不是对法律的违背和践踏,而是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础,是对现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发现和利用。同时,合理避税有助于保证政府和执法部门及时发现税制及税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来健全税收制度,完善税法,有助于实现经济生活规范和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社会,有利于我国在世贸组织这个大家庭中与国际社会接轨,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避税概念在外延上有宽、狭之别。国际上将避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接受避税,另一类是不可接受避税,二者的划分是以是否违背法律意图作为根据。可接受避税是指与法律意图相一致的避税即大概念下的避税。三、股东分红所需要的条件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⑴公司当年有利润;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⑵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齐昭田2019-10-15 08:59:02
  • 股利政策作为上市公司理财活动三大核心内容之一,一直受到各方的关注。是企业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延续,也是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基础。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不仅可以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而且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前景的信心,从而可以为公司创造一个优良的融资环境,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影响股利政策选择的因素有很多,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有利于公司制定适当的股利政策以达到财务管理和经营活动的目标,也有利于股东提高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促使其进行理性投资。因此,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使股利的发放既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又满足利益相关者对股利的愿望,成为上市公司一项严峻的考验。本篇论文写作目的是在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分析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不完善之处,提出解决方案。希望本论文的研究能够为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提供一些合理化建议,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
    龚帮东2019-10-15 08:00:23
  • 根据企业融资理论,企业优序融资的顺序首先是内部融资;其次是债务融资;再次为优先股融资;最后是普通股融资。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的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与优序融资的顺序正好相反。表现出偏好外源融资和股权融资的特点。形成这一融资特征的原因值得探究,其存在的弊端有待在市场体系完善中予以改进。一、融资理论与优序融资理论融资理论是企业制定融资政策的理论基础。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解释企业融资决策行为的动机及其所秉承的理论基础时,主要存在着两大理论,一是权衡融资理论;二是优序融资理论。权衡融资理论认为,企业在构造长期资本来源的组合时,存在着一个最佳的资本结构,企业将按照事先测算的最佳资本结构来选择资金来源及配置各种不同性质的资金。优序融资理论最早是Modigoliani和Miller1958提出的。理论指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中,如果不存在税收、破产成本以及代理成本的影响,那么,企业市场价值将与其资本结构无关。Myers和Majluf1984在《企业知道投资人所不知道信息时的融资和投资决策》一文中,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提出企业融资存在一种“啄食顺序原则”。认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委托代理关系,因为利益不同,内部经营者和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原因,企业的融资顺序上就形成了一个优序策略。即首先为内部融资,也就是企业的留存收益;其次是长期借款和长期债券;再次是发行优先股融资;最后是发行普通股融资。此外,1989年Baskin以交易成本、个人所得税和控制权的研究角度对优序融资理论作出了解释,指出由于留存收益提供的内部资金不必承担发行成本,也避免了个人所得税,因此内部资金要优于外部资金。与权益性资金相比较,负债融资由于具有节税效应,发行成本低,又不会稀释公司的控制权,所以对外融资来说负债融资又优于权益性融资。Claggett1991利用交叉分类法以验证权衡融资理论和优序融资理论在实践中是否存在。结果发现这两种理论都成立,但优序理论的显著性高于权衡融资理论。因此,Claggett认为无论是权衡理论还是优序理论都过于简化,实际的操作是介于两者之间,故应称为混合理论。在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在专题研究融资理论及其实践效应。有的通过实证研究认为我国企业偏好于股权融资,有的认为我国企业融资秩序与优序融资理论的主张正好相反。二、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选择一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概况根据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进行统计分析显示,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以外源融资为主。外源融资在企业融资模式中所占的比重高达80%以上,内源融资的比重不到20%,而那些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几乎完全依赖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有50%来源于股权融资。所以,我国企业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融资顺序,首先是股权融资;然后是债券融资;最后才是内源融资。二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特点我国上市公司的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结构情况大体可以反映出我国企业融资模式选择中的以下几个特点:1.偏好外源融资数据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中,不管公司经营状况如何,都偏好于外源融资。外源融资比例始终在80%以上。企业内源融资能力差,比例较低。而在发达国家,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一般是保留盈余,内源融资在企业融资结构中占很高比例。如1990—1994年,美国内源融资比例高达82.8%,日本为49.3%,英国为68.3%,德国为65.5%。而同期,我国内源融资仅占30%左右,相当于日本20世纪60年代水平。表1990—1994年企业资金来源的国际比较单位:%:①国外数据引自斯蒂芬·A·罗等:《公司理财》,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第280页。②中国数据引自陈春霞《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第140页。2.偏好股权融资在外源性融资结构中,股权融资的比例基本上大于债务融资。特别是在未分配利润大于0的上市公司中,这一点更加明显。股权融资占比明显高于债务融资。而在未分配利润小于0的上市公司中,这一现象虽不明显,但从上市公司主观上考察,同样是偏好于股权融资,只是受制于我国股权融资的法律法规限制,而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债券融资。从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比重看,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证券市场的建设初期,股票市场刚刚成立,股权融资还未步入正轨,此时的债券融资多于股权融资。但从1996年开始,股权融资就超过了债券融资,而且两者之比高达3:1。3.企业融资效率低下所谓企业融资效率就是指能够创造企业价值的融资能力。主要从企业的融资成本、所融资金是否被有效利用以及融资给企业所带来的收益这三个方面进行考查。实证检验的结果是,我国企业最为偏好的股权融资中,由于股市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稀缺型市场状态,融资方处于相对有利地位,加上信息披露制度、市场交易制度等不健全,融资方往往能较容易地筹集资金,而且可以获取融资收益。因此,股权融资的效率很低,融资行为成为获取融资收益的手段,大量资金被大股东无偿占用,或者在资金使用上不被重视,随意使用,导致资金的回报率极低。而外源性融资的另一重要模式——债务融资同样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银行不能很好地对融资人进行有效监督,加上银行的市场化改革较慢,存在权责不清现象,在业务的拓展中偏好于规模效应、短期效应,降低了对融资人的筛选监督标准,致使融资效率也处于较低状态。三、我国企业融资优序“异象”与效率低下的原因一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因素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进行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经济,到80年代,整个国家的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而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与发展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股票市场的建立与发展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样起步于20世纪80—90年代。在这样一种市场背景下,整个信贷市场、股票市场在90年代都成为一种稀缺型市场。在整个市场的发展中,又呈现出一种不均衡现象。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不协调,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不协调。其中以银行为主的货币市场在政策的直接支持下,有了一定的发展,资产迅速壮大,银行成为我国资金市场的主要供应者。在资本市场中,债券市场起步略早于股票市场,发展缓慢,企业债券流通性差,发行受到严格的限制以及存在的利率风险等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导致在债券市场进行大规模的融资很难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而广大投资者对股票投资的偏好使得股权融资相对容易,从而促使大多数上市公司选择股权融资。二融资成本的客观需要企业融资首先考虑的就是融资成本。那么债务融资的成本主要是利息,而股权融资的成本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隐性成本,即上市以后被收购、管理层被解雇等风险成本;二是显性成本,能确认并计量的成本,即发行费用、股息、信息披露费用等成本。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债务融资成本较低,股票融资成本最高,但在我国的实践中,由于政府对上市公司的隐形保护以及市场发展需求,上市公司在股权融资过程中可将大量显性成本予以转嫁,同时,就我国新股发行市盈率测算,即使上市公司将其当年盈利的全部作为股利发放,融资成本仍低于银行的债务融资利率。
    黄男雄2019-10-15 07: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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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提供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的模板,。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经营场所位于:,面积: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第四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1、工资分配: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
投资者利用招商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方法如下:一、投票要素以下要素构成交易系统的一笔委托,对应网络投票一个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1、投票代码。深交所上市公司投票代码以“36”开头,上交所“73”开头,可以在上市公司公告查询。2、投票简称。上市公司投票简称为“XX投票”,前两个汉字,由上市公司根据其证券简称自行决定。3、买卖方向。均为买入。4、申购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则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行情中的“昨日收盘价”,被设置为该上市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议案总数,供投资者参考。5、申购股数。代表表决意见,申报1股代表“同意”,申报2股代表“反对”,申报3股代表“弃权”。二、投票规则1、如果同一股东分别持有上市公司A、B股票,股东应当用其持有的A股股东帐号与B股股东帐号分别投票。2、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时,投资者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3、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4、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无效,本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5、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时,若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某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该股东出席了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其它未发表意见的议案,视为弃权。
如何进行分散投资呢?首先,我们可以进行不同资产类型的投资,主要是在股票型、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型投资里面进行一个组合。不同类型的资产在投资组合中所占的比例要根据不同投资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其次,我们可以在相同类型资产里面的不同行业中进行分散投资。不同的行业对经济周期阶段的不同阶段有著不同的表现,它们的股价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比如说,金融服务业在经济周期的复蘇阶段的初期通常发展迅速。银行类的股票在这个时候通常会表现比较好。而矿业类股票通常在经济周期的复蘇阶段的末期股价增长较快。第三,我们可以在相同行业的不同公司之间进行投资。因为即使是一个行业也不是大家都做的一样。也会有的这个公司时候表现的好一些,有的公司在另一个时候发展的快一些。第四,我们可以在不同的投资管理风格之间进行分散。有两种相对的投资管理风格,一种叫主动型,另一种叫被动型。主动管理型的目标是通过证券的选择和投资时间的选择来获得超过一个特定的指数或者是业绩比较标准的回报。而被动型投资不期望通过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来获得超过市场的回报。两个最广泛认可的被动投资策略就是指数型投资和购买以后长期持有。第五,可以通过全球化的投资来分散风险。全球化投资的一个重要好处就是我们可以通过在全球范围的分散投资来进一步提高我们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因为如果只在中国范围内进行投资,即使我们把上海,深圳的股票全买了我们还是要面对一个中国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这个系统性风险是没法通过国内的分散投资来抵消的。而这个系统性风险却可以通过在全球范围的分散投资来降低。现在我们中国也逐渐开始了QDII,以后我们的投资者会有越来越多的机会在全球范围内来分散自己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