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上担保人只有签名没写担保人三个字,有没有法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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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证明是被诈骗情形而在担保人处签名的,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且约定不清应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齐晓晶2019-10-15 0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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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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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只要经司法鉴定证明是你亲自签的,就表明你做出愿意担保的意思表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黄百色2019-10-15 0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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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签名人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2、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齐晓彦2019-10-14 23: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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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三个字不是不是担保人写的。还有连带责任吗。
赖鹏华2019-10-14 23: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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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据中有借款人签名或者指印的,借据即具有法律效力。身份证书写错误,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2、担保人的签名和指印都是真实的,担保有效。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车家骧2019-10-14 23: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