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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优势没有投资额限制2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灵活劣势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优势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做大做强有限责任劣势组织机构有强制规定,出资额下限3万有限200万股份出资人限制限制公务员、政府机关不可成为公司出资人50人以下有限2-200人股份。
车峰远2019-10-14 2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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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成立公司建议还是合伙比较好,这样可以降低风险。初创业者因为各种情况需要选择合作伙伴来创业,志同道合,因为共同的目的,因为互相的信任;走在一起合作经营一个项目,这时候有很多的问题会产生,为了合作更加愉快长久,为了长久目标的发展我们应该注意;1;当我们创业者不得不选择合作者的时候,我们选择合作!因为合作可以使项目很好的发展实施,合作可以使我们合作双方资源共享,合作可以使自己变得更强大;2;合作目的与目标商业合作需要相同的目的和目标,有了一个共同的创业目标,才能走到一起来,所以目标的正确与合作有很大的关系!也是能否找到合作伙伴的关键,利益的合理分配是合作伙伴选择你的主要,当中,合作伙伴对你的项目的可操控性人的因素会很注意!3;合作伙伴的职责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4;合作过程的投入比例利润分配合作投入比例是合作开始双方根据各自的合作资源作价而产生!因为投入比例和分配利益成正比的关系,也要书面明细清楚;当然根据经营情况的变化,投入也要变化,在开始的时候,就要分析后期的资金或者资源的再进入情况1如果一方没有融资的实力,那另一方的投入会转换成相应的投资占有股,来分配投入产出的利益!5;合作方的退出机制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7;合作过程摩擦的预防合作双方之间得摩擦主要是后期经营权和利润分配的矛盾,合理的安排合作职责,明晰合作双方的利益,保持一个良好的经营合作氛围,预防摩擦,重视摩擦,解决摩擦!8;合作之间建立商业信任由于合作者初期的合作关系的原因,合作重情!把一些合作细节都模糊,这样作法是不正确地,等有问题出现的时候,没有一个根本的办法解决,互相攻击,留下一堆乱摊子,只能靠各自道德和情谊解决!把朋友和亲人之间的合作要建立在商业的基础上,用商业的解决方法去解决合作纠纷,避免纠纷,一切的合作细节都提前预防,提前明晰!一切合同化。
赵颖贤2019-10-14 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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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般注册的都是个体工商户和公司2种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已经很少注册了。您说的“规模小,发展受局限性,政府监管较严”没有依据。规模大的个体工商户很多,相对公司,政府对个体工商户的违规处罚要轻的多,一般不超过5000元,对公司的违规处罚动辄就是1万至10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手续简便,个人经营或者家庭经营,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一般是定税,不能办理增值税发票,在债务上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可以1至50个股东出资,相对手续繁琐,具备法人资格,需要建立公司财务制度,达到一定条件可以办理增值税发票,有些地方缴税起点比个体工商户高,在债务上按照每个股东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辛国爱2019-10-14 22: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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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制企业为非法人机构,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为法人机构,投资人承担有限责任。此为有限责任公司最大之利。合作制企业无须太多注册资金,有限责任公司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较高的注册资金。此为有限责任公司最大之弊。如果做企业,还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为好,一是具备可信度,二是避免投资风险。如果想股东为自己一人,现在也可注册一人公司,避免股东间决策纠纷和经济纠纷。
边吴丽2019-10-14 22: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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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制的优点:1、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2.避免双重纳税,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收益在分配给每一个合伙人之后,再由他们按照自己适用的边际税率纳税,避免了公司制下的双重税赋。3.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决策机制有限合伙制一般在《有限合伙协议》中,会赋予普通合伙人较多的管理权限以及较丰厚的利润分配方案,有限合伙企业充分授权普通合伙人管理运作基金,使得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利益紧密结合的同时,大大提高提升了普通合伙人的积极性。4.约束机制加强风险管理有限合伙人如果不满意普通合伙人管理时,可在终止后选择其他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机制,有效约束普通合伙人的投资行为必须做到尽职尽责。5.资金使用效率较高投资人的出资实行“承诺出资”,注册时无需验资,有投资需要时普通合伙人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通知所有合伙人分批注资。没有好的投资项目时,认缴的资本可以暂时不到位,而在有了好的投资项目时,可集中投入资金,从而避免资金积压,提高使用效益。但在银行融资方面,有限合伙企业存有壁垒。有限合伙制缺点:1.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中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自然人的破产制度,合伙人的诚信问题无法保障,责任很难追溯。合伙制很大程度上是事前协议约束,在后期LP对GP的管理监督也较难实现。2.开设证券账户仍待落实:合伙企业是非法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开设证券帐户要求是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没有提及合伙企业能不能开证券帐户。3.政府政策偏向,暂缓有限合伙制的发展:从政策上有“倾斜”公司制“打压”有限合伙制之嫌。4.配套措施不完善,各地及跨部委标准不一:在商务部及发改委通过的合伙制,但在证监会仍然会有问题,如开设证券账户等。一些当地工商行政人员对有限合伙制的登记流程等不熟悉。
管爱娟2019-10-14 2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