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公司给孩子买理财保险可靠吗

赵风英 2019-10-14 2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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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保费是年收入的10-15%左右是合理的!孩子最基本的保险组合,简单说下,一岁宝宝例子:1、如果为小孩投资教育金,15年共交10万,那么到孩子高中大学可领取6.5万多,到婚嫁时可领取5万,账户里这时还有7万多,如果到60岁后领养老金,每月可领取5000多,20年共计领取120万!80岁之后账户里还有20万左右!到100岁时账户里68万!每3年返还一次保费!2、另外再附加一份综合性意外住院医疗险!包含所有意外住院医疗事故的报销!没有报销次数限制,住院等待期仅30天。
符育明2019-10-15 0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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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对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人们都很担心手中的钱很快变得不值钱。购买保险或许是个明智的选择。投资者在利用保险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时务必结合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审慎而为,综合考虑保障和收益之间的平衡。随着保险理财市场渐入佳境,在投资理财险中有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保险理财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投资比率。在选择保险理财之前,投资人要对自己的货币资产以及各种金融产品进行整体评估,避免两种极端的情况:一种是忽略保险的保障功能选择不投保,这样难以有效地规避未知风险;另一种则是重复投保、保费花费过大,这样会造成家庭支出压力过大。根据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和财务状况的变化,定期调整保险险种和保额,使其真正能满足风险转移的需求。二、秉持正确的投资理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理财产品。保险理财要秉持正确的投资理念,即“保障第一、收益第二”。选择保险理财产品时,重点在于保险的保障功能,并按照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标准来衡量是否值得投资。最后,谨慎选择保险公司。选择保险公司可以综合以下因素:一是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不同的保险公司所提供产品的保障范围和专业程度必然不同。二是经营状况,一般应该依据保险监管部门或权威评级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评定结果来了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齐昌盛2019-10-15 00:00:06
  • 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是可靠的,他有保险合同,有确定的收益,而银行理财产品大多是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你是一位有智慧的头脑的家长,想必已经为自己和孩子做足了身价和重疾保障,祝福你。
    齐昌盛2019-10-14 23:54:08
  • 以内的部分予以全额救济;超过5万元的部分,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而寿险公司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依法转让给其他寿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向人寿保单的受让公司提供的救济金额,如果保单持有人为个人,以转让后其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如果保单持有人为机构,以转让后其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管理办法同时表明,如果寿险公司经营不善,真到了必须清理、整顿甚至破产倒闭的时候,即使保单被转移到了新的接管公司,也只是寿险保单的保障责任能够保证不受损害,如人寿、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风险保障型的保险保障,而分红、投连、万能等新型寿险产品的投资收益则可能受到影响。所以,即使发生保险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倒闭的情况,保障型保险的客户利益也不会受到影响。办法还规定,中国保监会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如果还有问题,可以打人人保险客服电话,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龚学进2019-10-14 23:36:09
  • 保险法不是只对某家公司的,任何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除分立或合并是不许倒闭的!关键要选择适合自身的产品。
    米增强2019-10-14 23:18:12

相关问答

保险不骗人,只有人骗人,具体的保险产品是不会骗人的,骗人的只有保险营销员。一般买保险的,最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受骗:1、保费扣除。保险一般是由保险营销员卖出去的,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佣金给营销员,另外会发生一些其他费用。所以保险如刚刚投保一两年就退保,保险公司会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保险合同我看过一些,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险营销员一般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诉客户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费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于是发生客户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费一半的情况,于是这些客户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保险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费用。营销员不予提示,甚至欺骗客户随时退保,本金无损,或客户未完全理解保险合同,于是造成退保时的反差。2、10天的犹豫期。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费,保险公司交付保单后的10天内,投保人可以退保,并且得到所有的保险费。遗憾的是,同样是部分保险营销员故意隐瞒这10天犹豫期的规定,客户一般也不仔细看合同条款,于是客户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个案例,有人向某外资保险公司投保后,感觉不适合自己,要求退保,营销员说不能退,否则要扣除不少钱。这个人就向主管部门投诉,因为在10天内,当然是可以的。主管机关就要求这个保险公司退保,于是这个营销员打电话给客户,说本来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争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骗客户,却反而说成是自己帮了客户的忙。3、自杀条款。曾看到一个新闻,说某中西部的农民,在儿子考上大学后,没有学费,于是买了保险后自杀,希望以这种方式为儿子带来大学学费。其实根据《保险法》规定,买保险后,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这位父亲白死了。象这种情况,自然不能说保险公司骗人,因为自杀并非属于保险事故。相反,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就要赔偿。而如被保险人参予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要赔了,岂不是怂勇犯罪?4、疾病险不赔。有些人买了医疗疾病险后,得了病保险公司却不赔,自然非常愤怒。这主要是四种情况:一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规定了一个观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险公司成立后90后以后得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才给付保险费。这样的规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则大家都在检查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一定非常多,这样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费,这对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对保险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内得病保险不赔,是合理的,不叫骗人;二是除外责任,目前爱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业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这在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中都有明确规定,这样被保险人得了爱滋病保险不赔,也是合理的;三是如实告知的责任,保险公司不大可能对被保险人的情况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回答自己的身份状况,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于正常保险水平标准收保险费,如果已经得病了,保险公司就会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自己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拒赔同样是合理的,也是考虑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第四种情况才是真正的骗人。就是我曾看过一些报道,根据保险合同,有些公司的医疗险,必然要按合同规定的办法治疗,而实际上按这些办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条。另外比如肾坏了,也不赔,因为根据条款,只有两只肾都坏死才能赔,理由是人有一只肾就可以正常生活。具体记不太清了,总之离谱的情形比较多。5、分红低。分红保险最早出现在英国,是为了抵御通货膨胀。保险公司把实际利率高于预期利率,实际死亡率低于预期死亡率,以及实际费用低于预期费用的部分的总和,不少于70%分给投保人。这部分红利显然是不固定的,同时中国的保险公司绝大部分保费只能存入银行或是买国债,少量可以买股票和基金,这样分红不可能象招商银行的涨幅那样多。而不少营销员骗投保人说分红险象基金一样。分红险有其一定的道理,在90年代中期,当时中国通胀厉害,银行利率也高,当时就因为没有分红险,保险公司以明显高于10%的收益率销售的保险,就是保险公司的不良资产,而当时买保险的人,已经没事偷着乐好几年了。但如果利率规定太低,当利率上涨,又对投保人不利,所以分红险是比较合理的。6、个人所得税。有一个案例,有营销员对某公司的几个员工说,买他的保险,保费部分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就相当于打折买保险。这当然是骗人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等发现上当时,早过了10天的犹豫期了,要退保也要损失不少保费。但没办法,当时并没有把这个人的话录音录下来,这个保险营销员死不承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总之,保险本身一般不是骗人的,骗人的是保险营销员。而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受骗,和他们不认真读保险合同有关,如果认真读了合同,不可能不知道10天犹豫期,提前退保保费扣除等各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