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开一个物流公司,投资成本3万块钱,基本上没什么风险,在公司运转起来之后,我应该注意什么

赵鸣浩 2019-10-14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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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淆收入类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有的物流企业未将进项税额合理划分,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
龚小芝2019-10-14 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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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流长途押运员和长途跟单员工资高,也属于正常。原因在于:1、长期在车上及路上工作,人比较累,日常生活很不方便,一般人不愿意长期在路上颠簸生活。2、从事这种职业有风险,要时时注意交通安全;找工作时要注意辨别真假信息;很多网上高工资招人的信息是假的;应聘前切记网上搜寻公司详细信息,避免被骗。
    窦金丽2019-10-14 22:36:11
  • 投资快递公司注意以下风险:一、贵重物品丢失或损坏,赔偿金额是巨大的,因此要事前对员工和客户申明,保价超过多少钱的物品是不承接的。二、危险品爆炸,一旦危险品爆炸,损坏物品或员工都得不偿失,因此要严防承揽这类物品。三、每到年底都是快递丢失的高峰期,快递员都要防范。四、招人时要尽可能了解员工品行,防止内盗。五、每个快递公司都有月结费用的大客户,一旦丢失一件大客户的物品,都有可能导致一个月的费用泡汤。六、防水是做快递业务要特别注意的问题。飞机票、报税单、合同等文件一旦遇水很可能报废,从而引发的连锁赔偿很多。七、每年都有快递员在送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一定要给员工上意外伤害险,防患于未然。八、快递行业是高强度体力工作,因此,是有人来应聘就录用,要给新员工进行体检。此外,给老员工也不忘定期安排体检,把用人风险降到最低。
    赵风芹2019-10-14 22:18:12
  • 当然有风险了,如果是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话,渠道和客户源很重要,如果是小件快递业务的话,路线设计和送货流程很重要。对比较重要或易损物品,需要保险。
    齐晗希2019-10-14 22:01:41
  •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往往是企业追求的首选目标。这也是物流在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其成本价值被挖掘出来作为"第三利润源"受到普遍重视的原因。物流成本通常被认为是企业经营中较高的成本之一,控制物流成本,就等于控制了总成本。完整的企业物流成本,应该包括物流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仓储、运输、配送等费用。以及为管理、直辖市物流活动所需的管理费、人工费和伴随而来的信息传递、处理等所发生的信息费等广义的物流费用。在衡量物流成本的增减变动时,应全面考虑所有这些有关的费用构成的物流总成本,而不能仅以运输费用和仓储费用的简单之和作为考察物流成本变动的指标。否则企业在进行物流成本控制或采用第三方物流后,最终核算时有可能会得出企业物流成本不降反升的错误结论。扩展资料: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可以使企业专心致志地从事自己所熟悉的业务,将资源配置在核心事业上企业集中于精力核心业务。由于资源有限,很难成为业务上面面俱到的专家。为此,企业应把要资源集中于擅长的主业,而把物流等辅助功能留给第三方物流公司。2、灵活运用新技术,实现以信息换库存,降低成本3PL能以一种快速、更具成本优势的方式满足这些需求,而这些服务如果单靠制造商常难以实现。同样,3PL还具有可以满足制造企业的潜在客户需求的能力,从而起来促进生产商与零售商沟通的作用。3、减少固定资产投资,加速资本周转企业自建物流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购买物流设施,建设仓库和信息网络等专业物流设施。这些资源对于缺乏资金的企业特别是跋中小企业面言是沉重的负担。而如果使用3PL不仅减少了设施的投资,还解放了仓库和车队方面的资金占用,加速了资金周转。4、提供灵活多样的客户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假如你是原材料供应商,而你的原材料需求客户需要迅速补充货源,你就要有地区仓库。通过3PL的仓库服务,你就可以满足客户需求,而不必因为建造新设施或长期租凭而调拔资金并以经营灵活性上受到限制。如果你最终产品供应商,利用3PL还可以向最终客户提供超过自己提供他们的更多样的服务品种,为客户带来更多的附加价值,使客户满意度提高。第三方物流。
    龙岳红2019-10-14 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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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破产程序概说--------------------------------------------------------------------------------一、破产程序和破产法破产程序是指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终结债权债务关系的诉讼程序,也叫破产还债程序。它主要包括破产申请和受理、破产宣告、破产清算三大程序。破产程序与通常的审判程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破产程序是清偿债务的特殊手段。第二,破产程序的适用以法定事实存在为前提。第三,破产程序以债权人依法得到公平受偿为目的。第四、破产程序实行一审终审。破产法又叫破产还债法,它是指国家制定的处理破产案件的法律规范。简而言之,所谓破产法,就是国家规定破产制度的法律。破产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其内容既有民事实体性规范,如适用范围、破产界限、破产财产的范围、破产债权的范围等等;也有民事程序性规范,如案件管辖、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破产宣告和破产财产的清算等等。此外,还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条款,但它主要还是民事程序性规范,因此,破产法在性质上应属于民事程序法的范畴。就破产法与破产程序的关系而言,两者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即破产程序是破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二、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民事诉讼法是一般法、基本法,破产法是特别法。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适用于破产案件的审理,而破产法的特别规定则是对民事诉讼法的补充。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在诉讼程序方面,应当首先适用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企业破产法第6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例如当事人资格的确定、诉讼代理、诉讼证据、期间、送达、强制措施等,破产法中均未作规定,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世界上不少国家的破产立法,也都采取了类似的做法来处理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三、我国实行企业破产制度的意义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所确立的企业破产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即:有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产和劳动力由低效率市场转向高效率市场,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激活企业活力,搞好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护安定的社会环境。四、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律适用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到底是适用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还是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它因破产的主体不同而不同。首先,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案件适用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其次,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企业的破产案件,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40条第1款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此外,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破产还债案件时,除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外,并可参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了正确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规范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因此,法院无论是审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案件还是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企业的破产案件,均可适用。此外,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的破产案件,还应当适用国家有关企业破产的相关规定。再次,不是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不适用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的规定,它们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依照《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根据现行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才能适用破产制度,其他企业和自然人并不适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对破产主体的限制规定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许多国家规定破产主体既包括法人,也包括自然人。我们认为我国也应当借鉴国外破产法律制度的立法经验,规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和自然人均可以破产,以扩大破产主体的范围。
三人合伙协议书兹有_____、_____、_____等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名义从事经营。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分配盈余。第八条其他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本协议缔约人签名:缔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扩展资料:权利义务①合伙财产不属于个别合伙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因此,对于合伙事务的处理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合伙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份无处分权。但是,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也可以转让给他人。②对于合伙债务,首先用合伙资产偿还。在合伙资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才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在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时,各合伙人根据他们的出资份额按比例分担。③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之间负连带责任。④合伙人基于正当理由可以退出合伙。其他合伙人如认为立即退出对合伙事业不利时,也可以要求提出退伙的合伙人延期退伙。否则,退伙的合伙人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主要有:合伙合同应采取书面协议;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而且负连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