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都被法院贴上封条了,还可以开工吗?

边大鹏 2019-10-14 2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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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黄皓浩2019-10-14 2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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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全人无责,这是经过法院认定的,将来查明确实不是公司资产以后,法院解封就行了,不存在损失,就没有责任的。相信法院,他们多次执法了,不会让保全人担责的。希。
    齐文焕2019-10-14 22:18:14
  • 只要是正常的想法,都会认为封条所接触的物的整体为封条所限制之物。当然认为,任何地方不允许操作。你继续操作属于违法行为。
    齐景丽2019-10-14 22:01:43
  • 证明你已经违反了规矩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贴封条一般情况下就是被执行财产封存,保护债权人利益或有赃物嫌疑等。除此之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如检察、公安、税务稽查、质量监督、环保监查、工商管理、药食监管等部门也可以执行封条封存。封条在没有经过政府认同的情况下是不能撕的,可以到当地相关法律办事处进行调查,问明白缘由,按相关法律部门提示做处理。
    赵香稳2019-10-14 22:01:10

相关问答

法院已经查封,没有贴封条的东西,如果在执行员造具的查封清单内的,不能搬走。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