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影响有哪些

赖鼎铭 2019-10-14 12: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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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金融改变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近十年来,中国商业银行实现了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总资产和总负债年均复合增长率近20%。但到目前为止,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和盈利方式基本上还是传统上“重投入轻效益、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结构、重速度轻管理”的外延粗放式增长模式,“一高二低三优”的内涵集约化经营任重道远。当前,利差仍然是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2019年,我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占比尽管有所提升,但仅占19.3%。从商业银行传统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看,因为其客户主要是对贷款有稳定需求的大企业客户以及高端零售客户,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是客户的基本诉求,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主要是以其专业的技术、复杂的知识和冗繁的流程向客户提供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目标客户类型发生了改变,客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不同,其价值诉求业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使得商业银行传统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被彻底颠覆。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和普及化,中小企业、企业家和普通大众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各种金融交易。金融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是那些聚焦于为客户提供快捷、低成本服务的新兴金融机构,其社会分工和专业化被大大淡化。客户主要是追求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及年轻消费者,方便、快捷、参与和体验是客户的基本诉求。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竞争基础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需求响应、期限匹配、风险定价与管理等业务流程被大大简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在数据分析上的模块化资产组合,以往传统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那种基于密集知识和复杂技术的金融产品的优势被削弱了。根据破坏性创新理论,互联网金融使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基础发生了演变,由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转向快捷、便利和体验,进而从金字塔的底端开始对银行核心业务进行破坏。2.互联网金融导致商业银行支付功能边缘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是以移动支付为基础,其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边缘化,并使其中间业务受到替代。例如,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和快线等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迄今为止,央行为前后5批、共计19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盛大、和Ebay等互联网巨头。目前,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已经涵盖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支付、货币汇兑、预付卡发行受理、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所提供的服务由单纯支付、结算渗透至为整个产业链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区域范围突破京沪和沿海扩大到河南、山西、四川、重庆、内蒙古、黑龙江等中西部地区。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量、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量越来越大,涉及的用户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据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全年交易额规模达2.16万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增长99%。尽管与当年全国支付系统近2000万亿元的业务处理金额相差甚远,但第三方支付组织已将手伸向了银行的核心业务,且在电子支付领域奠定了优势地位。业界人士预计,未来几年其交易额将迎来爆炸式增长,业务占比会不断提升。3.互联网金融重构已有融资格局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金融搜索平台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了一个机会发现的市场,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性和交易成本,双方对对方信息基本实现完全了解,资金中介将不再需要,取而代之的是资金信息中介。例如,2019年3月成立的全球第一家人人贷公司——Zopa,在资金借贷过程中充当了信息中介的功能:在Zopa网页上,贷款者可列出贷款金额、利率和想要出借款项的时间;借款者可以在无中介的情况下自由寻找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而借贷双方达成的借款利率,主要因贷款人的风险喜好程度而定,风险偏好型的贷款人会追求较高的利率水平,而风险厌恶的贷款人则会确定较低利率以规避相关风险。类似的,国内融360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融资贷款搜索服务,实现用户和业务人员的直接对接,让用户通过搜索就能获取更高性价比的融资贷款产品。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金融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及个人消费贷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包括贷款审批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产品类型丰富多样等。例如,专注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阿里信贷,其淘宝商户贷流程包括:3分钟申请、没有人工审批、1秒到款到账。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异常迅猛,其中阿里金融自2019年成立以来,已累计为超过13万家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贷款总额达280亿,2019年上半年就累计发放贷款130亿,新增获贷企业4万家,不良贷款率为仅为0.72%。另据报道,甚至有专家预测,“如果阿里巴巴拿到银行牌照,三年内超过民生银行不成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模式不仅可以达到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而且还能大幅减少交易成本。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指出,20年后“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4.互联网金融挑战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中介理论Mishkin指出,金融中介的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金融中介有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第二,金融中介有专门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资金中介和信息中介是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最为基础的两个功能,分担风险、提供流动性和信息也成为银行最主要的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兴起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中介理论的存在基础形成了有力挑战,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互联网金融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银行直接融资以及股票和债券市场间接融资尽管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也产生很大的市场交易成本,包括贷款信息收集成本、银行与客户签约成本、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成本、贷后风险管理成本以及坏账处理成本等。这可以从银行和券商高昂的利润体现出来,如根据2019年三季度报告显示,2471家上市公司1-9月份的实现净利润1.49万亿,其中16家上市银行就高达8127.67亿元,占54.5%。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方运行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可以实现多方对多方同时交易,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价以及风险管理也主要通过数据分析来完成,交易双方在信息收集成本、借贷双方信用等级评价成本、双边签约成本以及贷后风险管理成本等极小。其次,互联网金融降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商业银行存在的重要基础之一。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双方之间信息沟通充分、交易透明,定价完全市场化,风险管理和信任评级完全数据化。例如,一位上海客户需要申请一笔贷款期限为12个月、金额为10万元消费贷款,当通过融360专业贷款搜索平台进行融资时,他可以在10个商业银行以及9个非银行金融机构所提供的27个贷款产品中进行选择,并且每个产品都有独特的产品特点。再如,Zopa平台在承担资金借贷中介功能时,首先会参照该借款人在Equifax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分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级;其次,录入借款人的家庭情况、借款用途、借款金额、愿意支付的最高借款利率及信用评级,并将其安排进入相应等级的细分市场;最后,特定信用评级的贷款人参考借款人的信用评级,结合贷款期限,以自身贷款利率参与竞标,利率低者胜出。第三,互联网金融加速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中大量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涌现和崛起,大大加速金融脱媒。在传统的支付产业链中,电商、第三方支付公司和银行扮演着各自的角色:电商为用户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建立网关服务平台,实现消费者、商家、金融机构之间的在线支付,并提供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服务;银行则是最终资金结算服务的提供者。但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壮大,他们已不不满足于只做银行的网关支付平台,而是借助其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开始直接向供应链融资、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等领域扩张。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由第三方支付所衍生出的信贷业务占仍比较小,但由于其为资金借贷双方之间提供了直接连通的通道,成为商业银行战略和业务转型的重要方向。
黄盛磊2019-10-14 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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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互联网金融改变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2、互联网金融导致商业银行支付功能边缘化;3、互联网金融重构已有融资格局;4、互联网金融挑战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中介理论。
    chanzhengcheng2019-10-24 07:18:00
  • 但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壮大,他们已不不满足于只做银行的网关支付平台,而是借助其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开始直接向供应链融资、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等领域扩张。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由第三方支付所衍生出的信贷业务占仍比较小,但由于其为资金借贷双方之间提供了直接连通的通道,成为商业银行战略和业务转型的重要方向。
    ailuxiao2019-10-24 07:18:00
  • 从长期上看,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替代是全方位的,二者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但是这种替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现实的角度上看,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支付、小微信贷和中间业务这三大领域:中间业务货币市场基金,其具有收益率比活期存款高、风险小等特点,一经推出给我国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业务带来了巨大冲击。基金代销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一项。中间业务是一项表外业务,不用占用银行的资金,却能给银行带来丰厚的手续费收入,是银行增加利润的重要渠道。目前,中间业务已成为除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之外的第三项业务。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最大的优点在于网点分布广、信用度高。然而这些优势正在被互联网金融所取代,依托互联网这个平台,一些互联网科技企业已经开展了充话费、代交水电费等中间业务,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渠道正一步步被互联网金融公司所挤占。
    连伟才2019-10-14 13:18:00

相关问答

答:1、政策方面众所周知,我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之中正式提出发展消费金融,中国人民银行在1998年和1999年相继放开了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的政策,以促进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机构开展消费金融业务。这也是发展消费金融对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结构合理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消费金融成为热点词汇。据了解,2019年3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政策利好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2、技术优势互联网消费金融与传统消费金融的不同之处在于互联网消费金融利用了互联网技术的优势,打造“线上互联网+线下实体”的运行模式。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机构在资金来源上有一定的优势,通过探索信用消费+场景布局,进而打造成一个全新的“互联网+”的样本,通过场景的建立,增强客户粘性,不断扩张消费金融市场,实现盈利。随着云计算的普及,大数据挖掘的成本大幅度降低,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精确的进行市场细分、选定目标客户、评估客户信用等级,从而降低资金配置风险,提升风险管理能力。3、市场需求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消费需求也更加旺盛,8090后超前消费意识逐渐增强,接受新型金融产品的能力较强,因此使用消费信贷手段来缓解预算不足的观念逐渐深入,因此,在居民消费观念日益成熟的背景下,发展消费金融已经具备相应的社会基础。而作为解决资金问题之一的消费金融系统必将迎来发展商机,像迪蒙自主研发的消费金融系统是一款集消费贷款、消费分期为一体的业务管理系统,有效帮助企业迅速开拓消费市场,推动消费金融业务发展,实现业务模式的“互联网+”转型。系统通过规则引擎、工作流引擎、自动征信、商家加盟的方式,实现借款业务的快速审批、智能风控、借款流程自定义等功能,满足消费金融公司快速、高效、便捷的借款业务需求。
1.互联网金融改变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近十年来,中国商业银行实现了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总资产和总负债年均复合增长率近20%。但到目前为止,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和盈利方式基本上还是传统上“重投入轻效益、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结构、重速度轻管理”的外延粗放式增长模式,“一高二低三优”的内涵集约化经营任重道远。当前,利差仍然是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2019年,我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占比尽管有所提升,但仅占19.3%。从商业银行传统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看,因为其客户主要是对贷款有稳定需求的大企业客户以及高端零售客户,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是客户的基本诉求,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主要是以其专业的技术、复杂的知识和冗繁的流程向客户提供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目标客户类型发生了改变,客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不同,其价值诉求业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使得商业银行传统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被彻底颠覆。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和普及化,中小企业、企业家和普通大众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各种金融交易。金融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是那些聚焦于为客户提供快捷、低成本服务的新兴金融机构,其社会分工和专业化被大大淡化。客户主要是追求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及年轻消费者,方便、快捷、参与和体验是客户的基本诉求。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竞争基础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需求响应、期限匹配、风险定价与管理等业务流程被大大简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在数据分析上的模块化资产组合,以往传统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那种基于密集知识和复杂技术的金融产品的优势被削弱了。根据破坏性创新理论,互联网金融使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基础发生了演变,由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转向快捷、便利和体验,进而从金字塔的底端开始对银行核心业务进行破坏。2.互联网金融导致商业银行支付功能边缘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是以移动支付为基础,其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边缘化,并使其中间业务受到替代。例如,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和快线等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迄今为止,央行为前后5批、共计19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盛大、和Ebay等互联网巨头。目前,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已经涵盖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支付、货币汇兑、预付卡发行受理、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所提供的服务由单纯支付、结算渗透至为整个产业链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区域范围突破京沪和沿海扩大到河南、山西、四川、重庆、内蒙古、黑龙江等中西部地区。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量、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量越来越大,涉及的用户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据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全年交易额规模达2.16万亿元人民币,较2019年增长99%。尽管与当年全国支付系统近2000万亿元的业务处理金额相差甚远,但第三方支付组织已将手伸向了银行的核心业务,且在电子支付领域奠定了优势地位。业界人士预计,未来几年其交易额将迎来爆炸式增长,业务占比会不断提升。3.互联网金融重构已有融资格局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金融搜索平台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了一个机会发现的市场,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性和交易成本,双方对对方信息基本实现完全了解,资金中介将不再需要,取而代之的是资金信息中介。例如,2019年3月成立的全球第一家人人贷公司——Zopa,在资金借贷过程中充当了信息中介的功能:在Zopa网页上,贷款者可列出贷款金额、利率和想要出借款项的时间;借款者可以在无中介的情况下自由寻找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而借贷双方达成的借款利率,主要因贷款人的风险喜好程度而定,风险偏好型的贷款人会追求较高的利率水平,而风险厌恶的贷款人则会确定较低利率以规避相关风险。类似的,国内融360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融资贷款搜索服务,实现用户和业务人员的直接对接,让用户通过搜索就能获取更高性价比的融资贷款产品。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金融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及个人消费贷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包括贷款审批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产品类型丰富多样等。例如,专注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阿里信贷,其淘宝商户贷流程包括:3分钟申请、没有人工审批、1秒到款到账。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异常迅猛,其中阿里金融自2019年成立以来,已累计为超过13万家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贷款总额达280亿,2019年上半年就累计发放贷款130亿,新增获贷企业4万家,不良贷款率为仅为0.72%。另据报道,甚至有专家预测,“如果阿里巴巴拿到银行牌照,三年内超过民生银行不成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模式不仅可以达到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而且还能大幅减少交易成本。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指出,20年后“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4.互联网金融挑战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中介理论Mishkin指出,金融中介的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金融中介有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第二,金融中介有专门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资金中介和信息中介是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最为基础的两个功能,分担风险、提供流动性和信息也成为银行最主要的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兴起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中介理论的存在基础形成了有力挑战,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互联网金融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银行直接融资以及股票和债券市场间接融资尽管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也产生很大的市场交易成本,包括贷款信息收集成本、银行与客户签约成本、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成本、贷后风险管理成本以及坏账处理成本等。这可以从银行和券商高昂的利润体现出来,如根据2019年三季度报告显示,2471家上市公司1-9月份的实现净利润1.49万亿,其中16家上市银行就高达8127.67亿元,占54.5%。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方运行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可以实现多方对多方同时交易,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价以及风险管理也主要通过数据分析来完成,交易双方在信息收集成本、借贷双方信用等级评价成本、双边签约成本以及贷后风险管理成本等极小。其次,互联网金融降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商业银行存在的重要基础之一。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双方之间信息沟通充分、交易透明,定价完全市场化,风险管理和信任评级完全数据化。例如,一位上海客户需要申请一笔贷款期限为12个月、金额为10万元消费贷款,当通过融360专业贷款搜索平台进行融资时,他可以在10个商业银行以及9个非银行金融机构所提供的27个贷款产品中进行选择,并且每个产品都有独特的产品特点。再如,Zopa平台在承担资金借贷中介功能时,首先会参照该借款人在Equifax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分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级;其次,录入借款人的家庭情况、借款用途、借款金额、愿意支付的最高借款利率及信用评级,并将其安排进入相应等级的细分市场;最后,特定信用评级的贷款人参考借款人的信用评级,结合贷款期限,以自身贷款利率参与竞标,利率低者胜出。第三,互联网金融加速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中大量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涌现和崛起,大大加速金融脱媒。在传统的支付产业链中,电商、第三方支付公司和银行扮演着各自的角色:电商为用户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建立网关服务平台,实现消费者、商家、金融机构之间的在线支付,并提供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服务;银行则是最终资金结算服务的提供者。但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壮大,他们已不不满足于只做银行的网关支付平台,而是借助其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开始直接向供应链融资、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等领域扩张。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由第三方支付所衍生出的信贷业务占仍比较小,但由于其为资金借贷双方之间提供了直接连通的通道,成为商业银行战略和业务转型的重要方向。
首先,要确定颠覆的概念,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影响是巨大的,会从内部倒逼商业银行改革。正如马云所言,“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可以说,互联网金融不仅在渠道上影响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而且变革着银行的融资渠道,给商业银行注入了新鲜血液。互联网与金融的高度融合,适应了当前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有利于促进金融改革和发展,对商业银行而言,其影响有冲击的一面,也有促进的一面:一、弱化商业银行的支付功能互联网金融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相当程度上影响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地位。目前,支付宝、财付通和快钱等能够为客户提供转账汇款、代购机票与火车票、信用卡还款、代缴燃气、水、电费与保险等结算和支付业务,并已经占有相当的份额,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量和流通量越来越大,涉及的用户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俨然成为一个庞大的金融产业,商业银行的支付功能被进一步弱化。二、加速商业银行的金融脱媒金融脱媒使资金供给绕开商业银行体系,直接输送给需求方和融资者,完成资金的体外循环。在传统金融业务往来中,主要由银行充当资金中介。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企业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了金融搜索平台,充当了资金信息中介的角色,这将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边缘化。三、互补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基于对企业审核要求的限定和规避风险等原因,小微企业往往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而互联网金融凭借数据信息的优势,可以直接向供应链、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互联网金融把排除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客户串联了起来,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空白进行了覆盖,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这无疑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积极的,有利的。四、促进商业银行的产业创新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带来了金融的民生化和个性化。商业银行更加致力于产业创新,以产品驱动的销售型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资产配置、风险收益配比的服务型转变,从传统的代销角色向资产管理的集成转变。互联网金融利用互联网技术,将金融产品“关注用户体验”、“致力界面友好”等设计理念发挥得淋漓尽致。商业银行在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客户体验,“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商业银行应对“余额宝”纷纷推出银行系宝宝类余额理财产品;应对“P2P网贷”,商业银行也低调试水网络信贷,“小企业E家”、“开鑫贷”、“小马bank”等应运而生;应对第三方支付,商业银行更是推出银行系电商平台,依托自身强大的信用体系,融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为一体,为客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形成从支付、托管、担保到融资的全链条服务。正是互联网企业对商业银行的“搅局”,使得商业银行被迫“触网”,寻找自己在互联网金融形势下新的坐标,促进产业的升级和创新。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互联网的开放性与传统金融高度整合的产物。商业银行借鉴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精神,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从积极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促进了商业银行服务、产品、经营、创新的加速。通过互联网工具,使得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的特征。今天的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中国特色的金融体系创新,是一种金融业态,是未来我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正在以新的基因渗透到传统金融领域使其产生大的变革。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来说,不是颠覆,也不是补充,而是最典型的融合。
一、从功能视角分析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不会随时间和空间而改变,只有金融机构的形式和特征才会发生改变,因此,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根据技术和环境的变化,从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和演变里可以蹄选出最有效的金融功能和金融机构。因此,金融功能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是比较两者区别和联系的重要参考。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潜在问题,曾引发历史上很多次的金融危机,这是由于储户存取款时间的不固定,还有存款、贷款时间的不一致造成的。在初期阶段,银行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市场自发解决危机。比如在美国联邦储备局成立之前,摩根大通曾在危机中起到过资金贷款人的角色,不过随着金融系统规模的扩张,这种形式已经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必然要求中央银行的介入。中央银行发展到现在,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职责。中央银行的介入降低了流动性危机的发生概率,加强了银行业的稳定,使银行成为普遍接受度更高的信用机构。银行具有创造货币的功能,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银行可以通过信贷或其他中间业务获得更高的货币存量。理论上说,只有基础货币供应量和法定存款准备金才能影响货币供给,那么在创造货币这一范畴,互联网金融能否影响到银行机构?在理论上是可以的,只要在社会交易中得到普遍应用,并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私人机构都可以创造货币。然而在现实中,所有国家都垄断或控制货币发行权,互联网金融能否具有创造货币的功能,还要取决于法律制度和政府监管的态度。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