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是什么?

黄玉雷 2020-01-27 21:08:00

推荐回答

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发的一种收益型基金产品,它们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风险投资,赚取投资利润后,按照投资者购买合同中的比例分配一定的收益。目前流行的理财产品有债券、信托等。有一点要记住,理财产品并非是保本投资产品,一旦投资失利,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也会出现亏损的现象。

辛国明2020-01-27 21:59:46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产品。
    acaipei2020-02-04 05:59:46
  • 理财产品根据币种分类主要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理财产品以及双币理财产品;根据收益方式分类主要是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根据银行和投资人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主要分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承销的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 金融产品,获取 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changpianzhou2020-02-04 05:59:46
  • 理财产品就是让银行代为投资,可以得到一定的收益率,同时个人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银行通过不同类型的投资,开发收益率和风险不同的理财产品,目前,可供家庭理财的工具比较多。每一种投资工具和避险工具都既有它的长处,亦有它的不足。

    堵新心2020-01-27 21:58:53

相关问答

1.支付宝有哪些理财产品?支付宝现在是最常用的快捷支付方式之一了,支付宝也是现代人手机里不可缺少的软件之一。随着支付宝集团的不断开发,现在支付宝不仅仅可以付款,还可以购买一些理财产品,那么支付宝平台上有些什么理财产品呢?首先是我们熟知的余额宝,虽然这段时间来余额宝的收益越来越少,但是积少成多,有收益就是好的。余额宝是一款非常实用便捷的理财产品,随时存、随时取、随时可以消费的特点收到了广大青年人青睐。余额宝的收益维持在4%的7日年化收益,但是支付宝为了避免出现某一时间段出现大量的金额赎回的现象,余额宝规定了每人每日的购买限额。不同的银行卡限额也有所不同。其次是支付宝的短期理财产品。短期理财的实质是“债权基金”,虽然他的风险高于一般的货币基金但是其安全性是值得信赖的,自推出以来也没有出现过亏损的现象,对于经常使用支付博爱的用户来说是值得购买的。支付宝还有“优化投资”的理财产品。同样是货币型的基金,但是收益要高于余额宝。如果余额宝买到了25万的限额时,就可以考虑购买这一款理财产品。最后支付宝还有存金宝,是一款可以购买黄金的理财产品。利用存金宝可以进行简单的黄金买卖交易。2.余额宝安全吗?余额宝是支付宝内的一项理财选择。可以将支付宝的越存入余额宝中获取一定的收益。那么余额宝安全吗?余额宝的风险来自首先是系统风险,货币基金的投资方向主要是银行的存款,短期债等等,理论上的风险系数极地,但是如果出现银行挤兑等的情况,那么亏损的情况也会出现。再者就是流动性风险,余额宝如果出现大规模的同时赎回,会出现有时候资金不能到账的风险。所以还是建议在余额宝上存零钱以及短期的资金为主。如果资金过多,还是不建议将钱存在余额宝。当然你可以将钱存入余额宝的时候同时购买货币基金。货币基金的风险低、收益稳定、流动性强。虽然不比股票投资收益来得高,但是风险小,相比于股票来说收益也比较稳定。3.怎样选购支付宝理财产品?选购一项合适自己的理财产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在选购理财产品之前要对自己的收入支出和目前自己的需求了如指掌。如果希望能够随时存取、随时消费的话建议可以购买余额宝,但值得注意的余额宝有限购上上限,如果达到上限的话不妨选择购买新推出的“优化投资”产品,收益与余额宝相当,甚至可能会高于余额宝。以及可以选购存金宝,黄金是投资理财永恒的选择。
监督管理第六十八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要求,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第六十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实行报告制,报告期间,不得对报告的理财产品开展宣传销售活动。商业银行总行或授权分支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负责报告,报告材料应当经商业银行主管理财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在销售前10日,将以下材料向中国银监会负责法人机构监管的部门或属地银监局报告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执行:一理财产品的可行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基本特性、目标客户群、拟销售时间和规模、拟销售地区、理财资金投向、投资组合安排、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含有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测算方式和测算依据、产品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等;二内部审核文件;三对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的尽职调查文件;四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签署的法律文件;五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六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七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八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商业银行向机构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销售专门为其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不适用本条规定。第七十条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在开始发售理财产品之日起5日内,将以下材料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一总行理财产品发售授权书;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三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四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五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第七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确保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进行补充报送或调整后重新报送。第七十二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一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投诉等重大事件;二挪用客户资金或资产;三投资交易对手或其他信用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违约事件,可能造成理财产品重大亏损;四理财产品出现重大亏损;五销售中出现的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分析,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本年度理财业务发展报告,应当至少包括销售情况、投资情况、收益分配、客户投诉情况等,于下一年度2月底前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